(一)总体目标
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总体目标是:深化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的主要任务是:①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预防、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做好老年保健;②提高乡、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③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④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⑤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促进人群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⑥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⑦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⑧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实行区域性大病统筹,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三)实施策略
1.分级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组织全国性的督导和经验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和监督评估。
2.分步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分阶段实施的进度和要求,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www.xing528.com)
3.分类指导 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深化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内涵,进一步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水平;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扶贫攻坚计划,扶持西部及贫困地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危害严重的主要地方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得到基本控制。
4.社会参与 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农村经济组织继续关注和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村居民也要承担起保护自身健康的责任。
5.协调发展 坚持增进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与促进社会文明建设相结合,保护农村生产力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做到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和个人广泛参与,在全社会树立起大卫生的观念。
(四)保障措施
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的保障措施是:①建立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加强对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②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机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转变服务观念和模式;③推进初级卫生保健的法制化进程;④建立分级监测和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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