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受过高等和中等医药卫生教育或培训,掌握医药卫生知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从事医疗预防、药剂、护理或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几类。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受过高等和中等医药卫生教育或培训,掌握医药卫生知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从事医疗预防、药剂、护理或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几类。
1.医疗防疫人员 是指从事医疗、卫生防疫、寄生虫及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专业工作中的中医(含民族医)、西医、中西结合医等人员。其技术职称分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药剂人员 是指从事药剂、药检人员,包括从事中药和西药专业的技术人员。其技术职称分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是指在医院、门诊部和其他医疗预防机构内担任各种护理工作,在医师指导下执行治疗或在负责地段内担任一般医疗处理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的人员。其技术职称分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www.xing528.com)
4.其他技术人员 是指从事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等技术操作、器械维修以及生物制品研制等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职称分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除上述外,还有卫生技术管理干部,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企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从事医疗、科研、教学、防治、保健、计划生育、药械等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高、中等医药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他们的技术职称依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分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管(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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