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所应用的具有高技术水平、大型、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我国大型医用设备品种目录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期公布,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用和上岗人员实行三证管理,并本着安全、有效、适宜的原则,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技术经济效益评价和有关配置、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卫生部于1995年7月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和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全国大型医用设备的总体配置规划和区域性额度分配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总体配置规划、区域性额度分配计划,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地区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并上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后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论证,根据大型医用设备技术性能价格比,定期公布全国指导装备机型。购置工作提倡采取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
(二)大型医用设备应用(www.xing528.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和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安全、卫生防护、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经省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应用技术评审,经评审合格者,发给《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
(三)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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