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卫生部于2002年1月21日发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卫生部于2002年1月21日发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
(一)药事管理组织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规定: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机构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二)临床药学管理(www.xing528.com)
临床药学是研究临床合理用药并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的综合性学科。我国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
(三)药学研究管理
医疗机构应创造条件,支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药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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