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①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②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③认为卫生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条件申请有关卫生许可证(照),卫生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⑤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拒不答复的;⑥认为卫生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⑦认为卫生行政机关侵害其人身权、财产权的;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但“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卫生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能申请行政复议。(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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