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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成为甘肃省人民陪审员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4月14日至18日,马永祥在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参加了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就这样,马永祥通过5天的培训学习,顺利拿到了培训合格证书,正式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

培训成为甘肃省人民陪审员

马永祥经常说自己是一个爱帮人“说事”的人,喜欢帮人排忧解难,调解纠纷。这样时间长了,他帮人“说事”渐渐有了些名气,别人有了纠纷也愿意请他来帮忙说和。以至于到后来,东塬乡政府和派出所也知道了他“说事”的本事,因此每当他们遇到一些涉及当地复杂关系的矛盾纠纷时,也要请马永祥过来帮忙调解。就这样,马永祥的调解工作慢慢得到了当地官方的认可。2009年的时候,有一次马永祥在和自己的一个熟人,以前曾担任过东塬法庭庭长、后任东乡县法院院长的马立明一同讨论一起纠纷案件,正说得热火朝天时,马立明突然灵机一动,对马永祥说,你来当个人民陪审员也差不多嘛,把你的“民间智慧”引入到我们的司法实践当中来,和我们的法官一起审案,这样能更好地解决很多矛盾纠纷啊。马永祥当时也表示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后经有关单位推荐和本人自愿申请,他被东乡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东乡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1.参加人民陪审员培训

马永祥的人民陪审员培训合格证书(2014年7月27日摄)

马永祥在成为人民陪审员前,并不太了解人民陪审员是如何具体开展工作的。2010年4月14日至18日,马永祥在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参加了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据马永祥回忆,那次培训班上有来自甘肃省各个地区的大约一百五十多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在开幕式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副院长做了讲话,鼓励他们在这5天的学习期间内,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理论联系实践,以后将所学运用到陪审工作中去。在随后几天的培训中,担任培训教师的法官们向他们就有关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如何开展工作、刑事审判实务、民商事审判实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在培训中,最令马永祥印象深刻的是当时有一位老师讲的一句话,“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独立调解,独立行使表决权”。这句话令马永祥觉得自己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一件非常值得自豪的事情。就这样,马永祥通过5天的培训学习,顺利拿到了培训合格证书,正式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

此外,马永祥还参加了由东乡县法院举办的几次人民陪审员培训。2014年4月9日,东乡县法院就举办了一次为期一天的培训,由县法院的一位副院长主讲。他介绍了东乡县法院目前人民陪审的基本情况,讲了一些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以及人民陪审员应当如何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强调了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知识的宣讲和参与案件审理的重要作用,要求人民陪审员们要发挥“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一起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马永祥说法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是一件好事情。通过培训,大家确实能学到一些东西,但是他对培训也有自己的一些不同看法。马永祥告诉我们,他觉得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培训的内容和东塬当地的实际情况“不太像”,很多地方有些脱节。而且省法院的培训和县法院的培训在很多地方说的也不太一致。他举例说,像省法院培训时曾经讲解过人民陪审员应享受的待遇、在审判活动中享有的权利、独立开展工作这些内容在实际中很难落实。因此,他认为所谓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享有“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独立受理”的说法现在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2.调解离婚纠纷

马永祥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主要的任务是配合东塬法庭做一些纠纷调解工作。2014年7月27日,我们向马永祥了解他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协同法官一起审理案件的情况,他回忆了今年自己作为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的两起离婚案件:

今年我调解了两个离婚案。一个(案件)是(发生在)今年1月份,咱们东塬村九社(村民)马海牙的女儿马法图麦和四社(村民)马撒鲁特的尕娃马克力(是两口子),两个人都不到30岁,结婚已经十来年了。长期以来,这两个人在家里一直不和气,经常吵架。今年1月份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了,(当时)我们东塬法庭(就)受理了。(受理以后)我是(对他们进行了)多次调解。女方(马法图麦)一开始是漫天要价,要(求男方支付)12万元(的补偿金),男方(马克力)家庭条件很一般,拿不出多少钱,也不同意离婚。我给他们一直做工作,和双方进行谈话,但是一直不行。后来我和马庭长商量准备判决他们离婚,让男方给女方45 000元。我们正准备第二天判(决)呢,女方就找到我们说要撤诉了。(因为)她要“口唤”呢,(说)我们法律的手续可以不要,但“口唤”不要不行。她要(求)我再来调解,我就(继续)调解么,最后(调解结果)是,男方拿来了25 000元,(我就)把这个事情办结束了。

马永祥调解的这起离婚纠纷案的情况在东塬地区比较常见,也比较典型。东塬地区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还是要遵循必须取得男方“口唤”这一离婚规范。在这起案件中,男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所以就算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男方依旧不会给女方“口唤”,那么女方即使得到了45 000元的补偿金,但因为没有取得男方的“口唤”,对她将来再婚成家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女方宁愿撤诉、放弃45 000元的补偿金,也要和解,来取得男方的“口唤”。马永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再次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男方给予女方“口唤”同意离婚并补偿25 000元的结果。应该说,这个结果是双方都相对比较满意的一个结果,男方因为给了女方“口唤”而少花了钱,女方少得到些钱却取得了“口唤”,各自如愿以偿。这也正如马永祥所说的,“咱们都是穆斯林,这个钱拿到手里互相都要高兴,如果不高兴,那这个钱也不能要么”。

再一个(案件)是已经开过两次庭了,(到现在)还没有判。今年2月份,东塬村7社的(村民)马有布到东塬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女方(买丽萍)是临夏县买家集乡(人),是嫁到咱们这里来的。两人都20多岁,结婚已经5年了,还有一个3岁的男孩。男方起诉(的原因是)女方一天在家里好好的不住,(只要)两人随便一吵架,她就跑回娘家住去了。所以男方要求离婚,(而)女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说如果要离婚,就要求(男方补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因为)我给你生了孩子,还给你家里做了5年的活。我是(想要)劝和的,(而且)男方家庭条件一般,没什么钱,十万八万的钱他也拿不出来。(于是)我和马庭长商量,最后说(先把他们)隔离(放)几个月,(等)双方气一消了再看。[1]

东塬人民法庭(2014年7月27日摄)(www.xing528.com)

马永祥在调解这起离婚案时显然使用了拖延的策略。据他观察,现在男女双方都还在气头上,男方要求离婚,女方赌气要20万元才肯离,其实二人的感情未必真的破裂。面对这种情况,不如先冷处理,让夫妻二人冷静一段时间后再来认真考虑是否要离婚。马永祥作为纠纷双方同村同社的邻居,应该对二人情况比较了解,他能做出这样的判断,自然有他的理由。

3.成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马永祥作为人民陪审员,应该说充分发挥了他的长处,因为他身上的许多特点非常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例如社会阅历丰富、德高望重、善于做调解工作、热心参加公益活动等等。东塬法庭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庭,正需要像马永祥这样熟悉地方情况的“乡老”参与到纠纷处理当中来,充分运用他的民间智慧,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使纠纷双方都尽量服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对马永祥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各方面工作的考核,东乡县法院认为马永祥是一位“表现好、工作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并将他评为2013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我们在甘肃法院网的网页上发现了一篇东乡县法院所做的《东乡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2013年度人民陪审员增补和选任工作》的新闻报道,节选有关内容如下:

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与审核、组织考察、广泛征求所在基层组织、周围群众以及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等选任程序,经审核,考察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人选15名,其中包括一名任期已满、工作表现好的人民陪审员唐文硕;同时,结合本次增补和选任工作,对现任陪审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对表现好的人民陪审员积极鼓励并留任工作,对自愿申请辞去职务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以及违反审判工作纪律,不能依法履行职责等不宜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形逐一核实,通过本次考核,对任期未满,表现好、工作突出的马国龙、马田凯、马永祥三名人民陪审员评为2013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并鼓励继续留任;对不能依法履行职责,不宜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工作的王栋等9名人民陪审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民陪审员的正常选任和退出机制。通过此次增补和选任工作,县法院进一步对人民陪审员建档立库,建立人民陪审员后备人才信息库,为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稳定、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管理和制度规范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

从这段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马永祥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还是干得比较出色的,与他同期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已经有9人因为“不能依法履行职责”而被提请免去职务。

那么,马永祥自己又是如何看待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他有什么体会和看法?就这个问题我们询问了马永祥。他告诉我们,他觉得在解决基层的各种民事纠纷过程中,不管你的身份是人民陪审员也好,是法官也好,其实都是在起着“乡老”的作用,即用情理来说服纠纷双方,而不是通过严格依照法律去处理,即他所说的“调解审判起来没有根据宪法多少条,婚姻法多少条去判,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没有这么吃力的”。他认为,农村闹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纠纷双方都想要争口气而已,而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作为“中间人”就是要起到“乡老”的作用。此外,马永祥还说自己尽管是文盲,但也能看得出现在基层法官不好当,一方面既要面对来自当事人的各种压力,另一方面又担心万一判不好会引发矛盾,“出乱子”,被上级追责,所以宁愿多费劲调解也不敢轻易审判。

【注释】

[1]马永祥访谈录,2014年7月27日。

[2]“东乡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2013年度人民陪审员增补和选任工作”,载甘肃法院网:http://zuanshiyulechengzhendeme.chinagscourt.gov.cn/detail.htm?id=1293054,发表于2013年12月30日,访问时间: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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