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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业务与集中学习教育的关系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今繁忙的业务工作和集中学习教育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常态化,如何处理两者间的关系是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部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一是教育的关键环节要尽量参加。三是要求全员参加的要尽量参加。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是每位检察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如因故未能参加应主动补课。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将集中学习教育抓实、抓细、抓严,实现人员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正确处理业务与集中学习教育的关系

如今繁忙的业务工作和集中学习教育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常态化,如何处理两者间的关系是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干部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提出以下方法仅供参考。

(一)能参加集中学习教育要尽量参加。事实上,作为检察干部,在繁重的业务工作面前,能参加集中学习教育也是一次缓冲调整、静心思考、完善自我的机会,因此要多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没有特殊原因至少以下三种时机要尽量参加。一是教育的关键环节要尽量参加。如,每一次大的集中学习教育都有动员部署、中期推动、总结讲评等关键节点环节,这些环节能使人更好掌握教育的进展情况和整体状况,能对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阶段安排、重要举措等进行全方位了解,清楚这些能使人目标明确不糊涂、思路清晰不盲目。二是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尽量参加。有些学习教育内容非常重要,并且生动实用。像教育中开展的正反典型教育、专家学者授课辅导、体会交流发言、实地参观见学等教育内容要尽量挤出时间参加。这些内容更形象直观、更直接实用,是心对心、面对面的交流,是心灵的碰撞,易产生共鸣,平时机会难得,尽量参加不要错过。三是要求全员参加的要尽量参加。现在学习教育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仅从参加人员方面就有要求全员参加的、有部门或支部组织的、有个人自学的、有分组进行的,凡是要求全员参加的学习教育要尽量参加,这种机会相对较少,要求比较严,内容相对也比较重要,因此应抓住机会不轻易放弃。

(二)因故未参加要自觉设法补课。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是每位检察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如因故未能参加应主动补课。在补课方式上,可采取收听收看音频视频资料、查看阅读教材、抄录笔记、授课人传授、与领导同事交流等方式;在补课时机上,要自觉挤时间,能在正课时间补的尽量不拖延到课余时间,上班期间没有时间下班后补课,能立即补课的不拖延时间,要变被动为主动;在补课效果上,要看学习教育的目标实现没有,要求记忆的内容记住没有,该记的笔记抄录没有,该撰写的体会写了没有。总之,通过补课政治觉悟要得到提高、思想境界要得到升华、履职能力要得到增强,真正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www.xing528.com)

(三)平时多挤时间学习积累。学习是进步的阶梯。作为检察干部,尤其是业务工作量大的干部,因为工作性质,集中学习教育的时机相对不足,平时更要勤于学、敏于思。在政治思想上要经常利用业余时间为自己补课充电。多进行政治理论内容的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其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思维应变能力,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还要学习各方面知识,加强知识储备,丰富知识结构,为正确履职尽责打下坚实知识基础。

(四)建立监督机制。学习教育的目的达到没有、效果如何,仅靠干部个人自觉还不够,关键还要看单位的组织领导力和监督约束力,最主要的是建立一套完备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具体任务、工作分工、目标要求、责任追究等,使工作有人管、层层抓;另一方面要完善总结讲评、监督督促、目标奖惩、考核考评等机制,将集中学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将集中学习教育抓实、抓细、抓严,实现人员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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