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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内涵优化探究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是对初任检察官培训制度的创新,对当前检察官入职前培训的一系列模式化、体系化的探索与建构。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是一种职前培训制度,培训对象是预备检察官,培训目的是使他们接受较全面的检察人员通用职业素能培训,是检察官任职之前的素能达标培训和资格培训,是任命检察官的前置程序。经训练考核合格的预备检察官方能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才能由省遴选委员会提名为拟任检察官。

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的内涵优化探究

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是针对预备检察官所进行的专业化训练,其目的在于使学员掌握从事检察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各项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将以往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完成的从院校毕业生到检察官的适应过程转移到预备检察官培训阶段,经培训合格后达到初任检察官的任职标准。预备检察官培训不同于一般的法律院校法学教育,也不同于初任检察官和在职检察官培训,应有一套区别于其他相关法律培训、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培训体系,涵盖机构、运行、课程、师资、管理等多个分体系。

根据高检院关于检察改革要求,预备检察官在被任命为检察官前除了需要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以外,还必须接受检察官学院的专门训练。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是对初任检察官培训制度的创新,对当前检察官入职前培训的一系列模式化、体系化的探索与建构。预备检察官训练制度是一种职前培训制度,培训对象是预备检察官,培训目的是使他们接受较全面的检察人员通用职业素能培训,是检察官任职之前的素能达标培训和资格培训,是任命检察官的前置程序。经训练考核合格的预备检察官方能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才能由省遴选委员会提名为拟任检察官。从“培训”到“训练”的转变,意味着培训理念和教学方式上的一个重要转变,前者注重的是教员为主体的灌输式教学,后者立足于以学员为主导的体验式熏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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