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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益精细的经济社会分工、日渐精密的法律体系以及日趋新颖复杂的案件类型,对检察办案的专业化、精细化提出了新的现实需求。东坡区处于眉山市中心城区,存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与员额检察官少的突出矛盾。通过专业化办案团队形式,把侦监力量充实到公诉队伍,让检察官既办侦监案件、又办公诉案件,可以相互分担工作量,缓解工作压力。

专业化建设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一)解决案件新颖化精细化与司法粗放性的矛盾。日益精细的经济社会分工、日渐精密的法律体系以及日趋新颖复杂的案件类型,对检察办案的专业化、精细化提出了新的现实需求。传统“随机轮案”“捕诉分离”的粗放型司法办案模式在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工作成效弱化,必须以更加精细和更加专业的办案方式回应社会司法需求。专业化建设通过专案专办,术业专功形式,让检察官集中有限精力于办理自己所擅长的特定案件领域,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提升熟练专业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

(二)解决司法能力不足与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矛盾。在工作配合、性格特点、年龄结构等因素基础上,将擅长于相同类型案件的公诉、侦监检察官整合为专业化办案团队,有利于破解办案能力弱项,让原专攻公诉、专攻侦查监督的检察官最终成长为能实现“捕诉一体”、独当一面的专家型检察人才,成为所在领域的行家里手,为党委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加精准专业,有助于提升检察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三)缓解案件逐年增加与改革后检察官不足的矛盾。东坡区处于眉山市中心城区,存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与员额检察官少的突出矛盾。首次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后,我院检察官规模从35人缩减为24人;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官由24人减少为19人,检察官的大幅缩减导致人均办案量明显增加。以公诉部门为例(见图一、图二):

图一 公诉近三年办案件数、人数(www.xing528.com)

图二 公诉近三年人均办案数

2015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1件958人,有办案资格人员9人,人均办案量71.2件;2016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8件888人,有办案资格人员9人,人均办案量68.6件;2017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6件870人,有办案资格人员7人,人均办案量90.8件。2015年、2016年人均办案量基本稳定,但2017年人均办案量激增到90件。通过专业化办案团队形式,把侦监力量充实到公诉队伍,让检察官既办侦监案件、又办公诉案件,可以相互分担工作量,缓解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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