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资产管理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一个薄弱环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采购法》颁布以来,检察机关的资产采购和经营效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在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面仍存在问题。第一,在资产使用过程中,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还有部分资产账实不符,这使得大量的资产处于无序管理的状态,造成了不合理的预算和资产购买,最终导致大量资产闲置,形成巨大浪费。第二,在资产处置方面,普遍存在损害和随意处置的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此,一是建立以资产管理部门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体制,资产管理部门由两人以上负责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并负责核查和相互监督。二是临时闲置资产应单独登记,定期检查资产使用率。资产管理部门一旦发现长期未使用资产时,应将其定义为“可调整使用”或“一次性”资产,在正式批准后再予以处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三是引进先进的资产管理手段,建立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资产信息,及时核对资产,及时核对账簿,为预算编制和资产利用率的改进提供良好基础。最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和注销资产,使资产处置公开透明,资产处置资金及时登记,并按照要求处理。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包干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后勤管理办法》《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到行有方向、动有规矩,推动建立规范化后勤协作、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提升办公楼管理、办公室内务秩序、院内车辆停放、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化水平,努力建成运转协调、操作规范、办事高效的检务保障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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