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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息化投入,优化监管场所管理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驻所检察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信息化建设,驻所检察室可以实时无间断获得监管场所的信息数据和监控图像,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羁押期限等执法数据可自动统计处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以充分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防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发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监管违法现象的发生。

加大信息化投入,优化监管场所管理

加强驻所检察信息化建设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使派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实现由静态监督到动态监督、由事后监督到事中、事前监督、由结果监督到诉讼过程监督的飞跃,使驻所检察人员能够对监管场所进行全方位、适时、实时监控,对情况的了解从被动到主动、从间接到直接、从幕后到台前,实现即时监督。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扎实推进监督手段的信息化,实施“两网一线”工程,实现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和信息系统联网,驻所检察室网络与检察系统专网相连,依靠科技手段实现监所检察监督和自身监督。目前全国已有2362个派驻检察室已实现信息数据交换,1316个派驻检察室实现监控联网且可播放储存;1854个派驻检察室已实现与检察专线网联网。2009年底,为推动派驻检察室和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派驻检察部门对监管部门的动态监督。通过信息化建设,驻所检察室可以实时无间断获得监管场所的信息数据和监控图像,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羁押期限等执法数据可自动统计处理。派驻检察部门获得数据图像,可以播放或者存储,与传统派驻检察人员手抄、眼盯的工作模式相比,科技信息手段助推派驻检察部门对监管场所实现无监管盲区无时空缝隙的监督。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以充分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防类似“躲猫猫”事件的发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监管违法现象的发生。(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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