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必须通过进一步规范驻所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等途径进行。一是规范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理念,彻底转变被动监督的思想。加强对被监管人员法律权益的保护,重点对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权、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滥用刑具,违法禁闭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纠正工作。二是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规范监督活动。
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必须通过进一步规范驻所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等途径进行。一是规范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理念,彻底转变被动监督的思想。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监所检察应树立大刑事执行监督的工作理念,既要对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又要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活动(包括看守所执行拘留和逮捕的羁押监管活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监督以及特殊刑事处分措施执行活动(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执行活动)的监督。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正确行使,既不能滥用职权,也不能玩忽职守,监所检察部门应依法全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行使监督权,不能出现不作为、选择性监督,甚至被监管场所同化问题。加强对被监管人员法律权益的保护,重点对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权、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滥用刑具,违法禁闭等违法行为开展监督纠正工作。同时为切实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还可以主动查办看守所内职务犯罪,以办案促监督,提升派驻监督的水平和质量。二是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规范监督活动。全面规范地填写看守所检察相关的志帐表,统一规范派驻监所检察室标牌和检察官信箱的规格制式,统一规范各监管场所的检务公开栏规格和内容。三是在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羁押期限、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等系列专项检察活动,做到日常检察与专项检察有机结合。(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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