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这是实现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核心环节,因此员额制也被视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与行政职级完全脱钩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是本轮改革的难点,目前已基本落地,下一步工作是如何进行科学管理,有进有退。对新进入员额人员的遴选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试考核办法,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对办案能力、司法业绩、职业操守等专业素养的考察,对入额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要公平公正。要建立员额退出制度,结合完善检察人员履职评价机制,对不能独立办案、办案数量质量达不到要求或离开办案岗位的、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履行办案职责的,要退出员额。要重视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在职业保障和薪酬待遇方面同步落实好相关政策。积极推动从制度设计上给三类人员确定不同发展方向和新的定位,以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作用。可探索建立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身份相互转换的机制。要完善对分类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对实体性、程序性、指导性办案类型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确定办案数和工作任务,做到压力相对均衡,考核公平合理。
2.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为贯彻实施中央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内容丰富,涉及侦查、起诉、审判、辩护、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环节。我们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应坚持裁判标准、规范侦查取证,逐步建立重大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切实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补充侦查行为,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对于确实无法查明的事项,要求侦查机关书面向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对经过退查仍未达到法定证明标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要充分认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证人、鉴定人、专业技术人员出庭作证质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强化辩护人在诉讼中的作用,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参与庭前会议,有效解决程序性争议,探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www.xing528.com)
3.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要严守检察权的边界,工作到位不越位,始终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克服工作不到位、工作做过头两种不良倾向和做法。要重视诉前程序的作用,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借助诉前程序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有没有纠正主要违法行为或有没有履行重要职责,有没有明确规定自我纠错的期限,有没有消除危害后果,有没有建立长效的处理机制等。要重视调查取证,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主动取得行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应注意公益诉讼有其他适格主体的,检察机关应督促或协助他们提起诉讼,自身回归法律监督角色,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使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能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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