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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监督方式 助力政府依法履职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过去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往往采取诸如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审议工作报告等静态监督方式,缺乏长效监督机制,导致监督成为“定期监督”、“定项监督”,难以将司法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因此,未来的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工作亟须改变过去监督柔性化的特点,要积极采取刚性监督方式,以求监督更加掷地有声,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改善监督方式 助力政府依法履职

1.创新动态监督方法,建立完善监督长效机制。过去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往往采取诸如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审议工作报告等静态监督方式,缺乏长效监督机制,导致监督成为“定期监督”、“定项监督”,难以将司法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条例》规定,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逐渐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监督政府依法履职当作日常性、常态化工作来抓,以事后监督为主体的同时也适当引入事前引导与事中参与机制,从过去的静态监督转变为动态监督,在某种意义上拓展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的范围。但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级政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动态监督各个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强,导致人大监督与政府工作深度衔接出现困难,今后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体系的构建须着重解决完善这个问题。

2.加强刚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本级政府的实际工作,多采取如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相对温和的方式,而很少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比较刚性的监督方法,即便是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部分人大主席团也很少使用否决权。因此,未来的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工作亟须改变过去监督柔性化的特点,要积极采取刚性监督方式,以求监督更加掷地有声,监督责任落到实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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