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大学学者纷纷走进中小学,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研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自199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裴娣娜教授开始主持“主体教育”项目,经过14年的发展,项目组从与一所学校合作发展到后来与14所高校、4所科研单位、121所中小学合作进行研究;1994年,华东师范大学叶澜教授领衔的“新基础教育”项目组开始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经过5年的探索性实验,1999年开始进入推广性、发展性研究阶段;1995年,华东师范大学陈桂生教授领衔的团队开始与上海市打虎山路第一小学、无锡扬名中心小学合作开展研究;2001年,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10多名大学教师走进北京市丰台区和朝阳区的几所中小学,开始创建中国教师发展学校,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以叶澜教授为首的“新基础教育”项目组,以“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新基础教育”发展性研究的基本设想和理论框架为指导,与55所核心实验学校和50多所非核心实验学校合作开展研究,推广“新基础教育”探索性研究的成果。在实验过程中,项目组是项目的协调者,负责安排协调研究的进程;还是实验学校的指导者,不仅指导实验区域,而且直接指导核心实验学校,但又不是传统意义上居高临下的指导者。“新基础教育”采取了帮助、介入、改变当地学校的课堂教学、班级文化建设以及与之相关的教师和学生的日常生活的研究方式,它不是一般研究意义上纯粹让教师成为研究者,而是明确地选择了“理论适度先行”的研究策略。在淮安这片土地上,在推进“新基础教育”研究的过程中,实现了淮阴师范学院和淮师一附小、淮阴师院附小等多所小学的合作研究。这种深度的介入式研究,实现了大学和基础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双赢。(www.xing528.com)
陈桂生教授与上海市打虎山路第一小学的合作与“新基础教育”的区别在于,在进入学校之前,研究人员头脑中没有预设的研究问题领域,在对学校进行全面考察之后,本着以“改善教师的实践行为”为目标,研究人员开始与学校教师进行合作研究。在研究起始阶段,研究人员可提供的协助包括:参与课题选择;确定课题计划;共同研究与课题相关的理论假设;提供研究方法方面的指导;等等。课题确定后,按照共同商定的原则,研究小组以定期召开“研讨会”作为开展合作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到了第三阶段,当研究小组又发现所采用的“客体研究的合作方式”强化了自己的专业优势时,研究人员抛弃了课题这一研究载体,转而采用“行动改善的合作方式”,广泛地参与学校教师日常的专业活动。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研究人员始终不是以“指导者”的姿态出现,而是以“求知者”的身份参与,并自觉地反思自己在合作中的角色,真正地作为合作伙伴与小学教师相处。而小学教师在合作过程中,也完全放开了手脚,真正成为实践的参与者和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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