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美术师从事的是银幕造型艺术,他的创作成果就体现在银幕影像造型上。
电影从总体上讲,它的形象体系包括视觉形象体系和声音形象体系。电影所要体现的视听银幕形象,包括人物、环境、服装、道具、色彩空间、光的效果、画面结构、音乐、音响等,是通过视觉形象和听觉形象体现的电影要传达给观众的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综合的视听形象;电影的声音因素已经和它要配合的画面融为一体,成为银幕造型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是一种相互补充、不可缺少的关系。因此,银幕造型是一种声画结合的造型。
但是,如果我们从电影银幕形象的表现力和观众的接受力两个方面来考察,就会产生这样的看法:在电影银幕形象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最具影响力的乃是视觉形象。另外,从受众的角度,按照受众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感觉,“人从环境中所接收到的信息之绝大部分都要通过视觉和听觉,其中视觉可以得到听觉的千倍以上的信息”。[1]
有人曾经这样举例说明这个问题,比如,一个听力有障碍的人基本上能看懂和感受到一部影片的内容,但是一个盲人就很难听懂一部影片。
法国电影导演阿倍尔·冈斯讲到:“由于画面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因而电影部分地丧失了自己的视觉感染力量。应当把这种力量还给它,因为,归根结底,一切思想,甚至抽象的思想,都是通过形象产生的……”[2]
苏联著名导演普多夫金曾讲过:“视觉形象乃是电影中的一个主要的但是远远没有被充分利用的力量。”[3]
电影美术师与他的合作者——导演、摄影师、演员等的主要创作成果就是体现在银幕造型上的,视觉造型形象的重要性和在影片创作中的首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电影的视觉形象体系和声音形象体系共同构成影片声画兼容的银幕形象。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这两类形象体系中的构成元素都有哪些,以及在这些元素中,电影美术又有何特点。
1.电影美术,包括场景、道具、服装、化妆、特技等。
3.人物形象。
1.音乐。
2.录音,即电影中对声音的艺术处理。
3.剧中人物的语言、声音。
人物形象在电影中既是一种视觉形象元素,如人物的内心动作和形体动作以及通过服装和化妆体现出来的外部形象;同时它又是一种声音形象元素,如人物的语言、声音等是构成电影声音形象的重要内容。
导演作为一部影片创作的中心,他要运用视听语言,调配和运用诸种造型元素,发挥各种艺术手段的表现力,对影片进行总体设计。
德国著名美术师赫尔维克针对这一问题写道:
布景是组成画面和音响这两个主要部分的基本元素之一(布景的最重要意义即在于此),它既作为总体布景又作为蒙太奇布景对画面部分发生直接作用。
所有这些元素通过导演之手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导演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造成节奏,以便一会儿运用这个元素,一会儿运用那个元素,一会儿又同时运用所有的元素来表达出既定的影片主题。[4]
电影造型形象是通过镜头画面体现在银幕上的,镜头画面是银幕视觉形象的媒介,是构成银幕造型的载体。
电影镜头画面对于电影美术师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在电影画面的总体构成中,电影美术是造型手段之一,美术师设计的场景、道具、服装、人物造型等都是通过电影镜头的拍摄,并经过剪辑、处理后最终呈现在银幕上的。摄影镜头是使电影美术从一般美术脱胎换骨蜕变为电影美术的关键因素和条件,镜头画面是电影美术完成银幕造型设计的媒介。
善于用电影镜头的特性去观察,进行符合电影镜头要求的设计,是电影美术师设计技巧的重要原则。
镜头画面,是电影视觉流程中最最基本的单位。人们对它的认识,也都是从它外化的视觉形式对人眼产生的刺激中获得的。电影创作就是要探求如何在终端上表达出一个最好的视觉形式。
在镜头画面造型中,不单是摄影师,还有导演、美术师、照明,甚至演员等,都应该了解组成画面的诸种造型元素的功能、作用、效果以及怎样结构才能产生出最好的画面效果,产生出最好的视觉形式。[5]
“造型”这个词在传统美术的观念中意味着是一种固定空间的、静止的艺术形态。同属造型艺术的绘画和雕塑,二者所表现的造型形象分别存在于二维和三维的空间中。例如一幅画,其中的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空间构成和人物形象所体现出的节奏感、韵律感及美感韵味也必然处于一种静止的、凝固的状态,而画面中人物动作的变化、音乐感的出现和延续、声音的旋律感觉的产生,完全是靠观赏者本人的想象和联想来实现的。
银幕影像造型的时间因素、运动和空间因素是它的基本特征,银幕造型是在时间流动过程中展现的空间造型,银幕形象的视觉造型和声音形象都是直观的、直感的、可视的、可闻的。
应该明白,电影画面是指运动的银幕画面,不是单幅的画格,也就是说,不能把银幕画面与胶片上的画格等同。以单幅画格作为电影画面基本单位的认识,很显然仍没有从独幅画的“静止的场面调度”“固定镜头”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确切地说,电影画面基本上是动态的、运动的,是通过摄影机光学镜头、运用各种摄影造型表现手段拍摄的客观对象,最终体现在银幕上的不断运动的画面。(www.xing528.com)
运动是电影画面最独特、最重要的特征。[6]
电影符号学家麦茨也认为:“画格只有胶片的含义,在它没有同其他画格接起来取得时间进度之前,并没有电影的含义。”
电影画面的形象是一连串运动不居、变化不断的画面形象,而单独从电影胶片上剪下的一个画格,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一张“画面”,但是它绝不能等同于银幕画面,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电影通过放映在银幕上所产生的意义。
电影画面的运动形态是它的本质特征,是电影美术师进行造型设计时应明确的基本概念。
美术师的任务是进行影片的造型设计,但是,影片的银幕造型任务不仅仅是美术部门单独完成的,它是集体创作的成果。
安德烈·巴赞在他的《电影是什么?》一书中曾对电影造型下过这样的定义:“所谓造型应包括布景和化装方式(又译风格),在某种程度上也包括表演方式,自然还包括照明和完成构图的取景。”[7]
很显然,这是过于简单的概括,但是巴赞还是把电影造型元素的三个主要方面概括了进去,即电影造型的执行者——美术师、摄影师以及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己任的演员。当然,导演的总体把握会直接涉及影片的造型效果。
电影银幕造型的构成成分和元素概括起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银幕上出现的被拍摄对象,主要指人、景、物的造型。人是人物造型,即人物形象、人物动作和外部造型,包括化妆和服装。景即环境造型,涉及场景的空间环境,叙事空间、动作空间以及心理空间环境等。物作为陈设的、场面的、装饰的、气氛的道具,以及人物随身的或作为细节运用的道具,它是环境造型的主要构成成分。场景、道具、化妆、服装作为被拍摄对象,形成了形、光、色、线、空间等基本的、固有的造型结构和造型形态。另一方面则是摄影师运用摄影造型表现手段,对被拍摄对象的光线、色彩、运动、构图等造型元素的综合再处理,并形成银幕画面造型的最终影像效果。
不难看出,由各种构成元素形成的银幕造型形象是一个整体的形象构成,是一个综合的形象体系,是若干艺术、技术和制作部门集体创作的结晶,艺术家们各自从事着电影创作的一个阶段、一部分、一个方面的工作。
苏联著名电影美术家米亚斯尼柯夫教授指出:
假若我们想划分或者如爱森斯坦所说的把镜头画面‘掰开’,看看它是由哪些成分组成的,则我们就会相信,定影在胶片上的镜头画面最终形成的造型形式是集体创作的成果。
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很难区分在某一镜头、某场戏或在影片总体造型处理上,导演、摄影师、美术师谁的贡献更大。[8]
由电影基本造型元素,场景、道具、服装、化妆、光线、色彩、运动、构图等构成的银幕造型是美术师、摄影师及其他创作人员共同创作的成果,构成了时空自由、声画交织的独特的电影造型世界。
电影美术师在与导演、摄影师一同为影片创造富有表现力的造型形象和独特造型风格的过程中,起到了奠定造型基础和提供先决条件的作用。
著名导演陈怀皑在美术师秦威的艺术研讨会上谈到:
从他(秦威)的影片中我们看到了电影美术设计在电影中的重要地位,怎样设计环境、怎样利用空间,这是第一。怎样分切镜头,该不该给近景,该不该给中景,这很有学问,这是第二。第三是镜头怎么运动,什么地方该推、拉、摇等。应该说场面调度三元素做好了,就形成了电影的魅力。这当中美术设计打头,表演为主,摄影紧跟。有些人老说美工是小三,实际上许多情况下,好的美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场面调度环境,提供表演空间,提供给摄影角度。你说谁第一?我说美工第一。我认为美工是底盘,奠定了影片的基石,你们是在这个基石上活动,人物怎么调度,镜头怎么运动等。[9]
这段谈话是这位导演积累多年的经验之谈。
美术设计在完成影片造型的创作中所起的“基石”和“底盘”作用,涉及创作的各个方面,主要体现在美术师与导演、摄影师在营造银幕造型形象的合作关系中。
首先,为了形成某一场景特定的色调气氛,美术师应对场景立面结构的色彩、陈设道具的色彩、在其中活动的人物服装的色彩及其他装饰性物件的色彩进行设计、调配、组合,形成这堂景基本的、固有的色彩空间和色调倾向:是暖色调还是冷色调,是亮调子还是暗调子,是浓烈的还是淡淡的,等等,在影片总体造型构思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该场景的色彩基调。摄影师在此基础上,运用摄影造型手段,采取强化、突出,或淡化、或对比、或隐喻等手法进行画面处理,取得最终的色调效果。
比如,美国影片《金色池塘》表现一对老年人在岁暮之年回到昔日的旧屋,引起对往日美好生活的回忆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同时又产生了一种垂暮之年孤寂和惶惑的情绪。随着情节的发展,两代人情感的沟通,最终老人们得到子女的理解和安抚。
场景、景物的色调和服装的色彩基本上按不同色阶的暖黄色调设计,静静的湖面上,在夕阳橘红色光辉的映照下,泛起一片片金色的涟漪。室内外色彩相呼应,体现出或温暖或冷淡的情绪色彩。室内物件的陈设,如老人年轻时的照片、合家欢照片以及体育奖章等更使场景的情绪内容具体化、形象化。摄影把室内外环境基本处理成在黄昏的光线下,随着人物情绪的起伏,光线、色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抒情性作用。美术师和摄影师在造型上的有机配合,创造了符合人物情绪和主题要求的和谐、温馨的气氛和色调情绪,刻画了人物,升华了主题。
其次,美术师对影片场景空间平面布局和结构的设计以及对立体空间的安排,提供有机的、贴切的“动作的环境”和造型空间,是实现场面调度、完成人物动作和镜头调度不可缺少的重要造型因素和条件。
场景空间设计对镜头画面的形成有决定意义。“场景对镜头画面角度的空间制约性,决定了镜头角度的设计,必须以场景为依据,根据场景的空间特征来安排画面角度。”[10]
在我国影片《邻居》中,主场景“筒子楼”楼道的曲尺形结构和高低变化以及六户人家的位置布局是根据情节发展和人物关系确定的,并给人物动作的完成和摄影师的跟拍、推进等运动镜头的调度提供了有机的、有利的条件。
诸如此类的实例在中外影片中不胜枚举。总之,人物一刻也离不开环境,演员要依靠场景完成动作,美术设计要为人物动作和人物之间的交流创造充分自由的空间,要为摄影师拍摄手段的发挥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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