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法规制,作为对科技发展领域立法的宪法规制,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系统性
宪法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法规制具有系统性。在观念上,通过宪法理念引导立法的方向;在程序上,确立立法过程应当遵循的宪法规范和原则;在内容上,确保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符合宪法的要求。
首先,在观念上,宪法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的规制是理念先行的。在确立克隆人技术立法基本方向的过程中,宪法价值起到引导和约束的作用。在国家和社会的价值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64]宪法价值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方向的引导,是宪法拘束国家立法的重要体现,也是宪法权威在立法过程中的体现。其次,在程序上,宪法规制贯穿于克隆人技术立法的整个过程。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法规制具有前瞻性。克隆人技术立法与其他类型的立法具有显著不同,这一立法涉及的克隆人技术的发展是迅猛的,可谓一日千里。面对这一迅速发展的技术,立法需要及时予以调整,但立法的应对具有预测性和不确性。克隆人技术立法涉及重要的宪法价值,在立法上若出现重大疏忽,往往具有难以挽回的后果。因此,对于克隆人技术的相关立法的宪法规制不应仅仅依赖于事后的合宪性审查,而是要在克隆人技术立法的过程中,就要发挥宪法的规制功能,在立法的基本方向上引入宪法考量,在立法过程中将克隆人技术对宪法价值的冲击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在内容上,克隆人技术立法制定以后,宪法的规制体现在合宪性审查方面。克隆人技术的立法不仅要符合宪法上的程序性基本原则,在内容上还需要符合宪法上的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等宪法要求。
(二)开放性
宪法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的规制不是封闭保守的,而是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宪法对克隆人技术立法规制的开放性至少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宪法规制能够为克隆人技术立法留有开放空间。基于宪法规范的价值体系,宪法能够为克隆人技术立法提供合宪性指引,但宪法对克隆人技术立法规制并不是僵化死板的,不会涉及克隆人技术的方方面面,只是在立法整体方向和基本原则上对立法予以控制。第二,宪法规制的开放性还体现在其内在价值的开放性。宪法不可避免要在规定于宪法中的各种价值之间进行权衡与取舍,所以宪法学必须具有某种价值的开放性。[65]在克隆人技术立法中伴随着诸多宪法价值的冲突,宪法规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不同宪法价值接纳与协调的过程,必然在价值体系上体现出开放性特征。第三,宪法规制的开放性还体现在宪法规范体系面向克隆人技术变迁的开放性。宪法规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迁。宪法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保持其稳定性和安定性特质;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宪法解释回应社会现实问题,不断保持与社会现实的适应。克隆人技术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法规制也应与克隆人技术本身的发展相适应。随着克隆人技术立法背景和民众价值观念的变化,宪法对于立法的规制也需要作出适当调整。比如,在克隆人技术尚未成熟的时期,应着重强调保护宪法上的生命和人的尊严的宪法价值,而如果将来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克隆人,宪法需要调整其内在的价值体系,不仅要接纳克隆人,还需要及时调整宪法统领的法律体系,对克隆人的生命和平等权利等予以宪法保护。况且,宪法本身也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生变迁。在这个意义上,宪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不仅具有面向未来的开放性,而且宪法自身的规范体系也处于不断发展变迁之中。(www.xing528.com)
(三)包容性
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宪法规制还具有包容性。宪法文本自身具有包容性。宪法本身即是多种价值、原则体系的复合体。[66]宪法文本不是僵化的文字,而是具有多种解释可能性的规范体系,这个规范体系能够容纳不同的宪法价值,甚至有时是相互冲突的价值。宪法规定本身即包含有多种解释可能性,而且基于宪法文本对克隆人技术立法进行规制,能够接纳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中的不同价值诉求,为不同的价值博弈提供平台。这意味着,宪法对于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中的不同利益诉求是具有包容性的。宪法文本自身具有包容性,这样一种包容性的规范体系在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中也会体现包容性。此外,宪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要求民主参与,在立法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相关主体能够表达其对于立法的诉求,有助于确保克隆人技术立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的价值共识。在立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的过程中,根据立法过程中的多数决原则,克隆人技术立法无疑体现的是多数人的意志。而宪法规制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中,会照顾到立法规制过程中利益受损的少数群体的利益,对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予以最大限度的协调。其包容性还体现在对具体立法内容瑕疵上的容忍。面对克隆人技术的发展,立法者需要及时予以立法应对。立法在过程和内容上难免存在瑕疵,而宪法规制对于立法瑕疵一般会予以包容,留给立法者自行完善。
(四)多元性
克隆人技术立法宪法规制具有多元性特征。首先,宪法规制所依据的宪法文本具有多元性。宪法文本是克隆人技术立法宪法规制的规范基础,对于克隆人技术涉及的宪法价值,不同国家的宪法文本具有不同的规定,同样的宪法价值在不同宪法文本中的地位也可能是不同的。比如,对于克隆人技术涉及的科学研究自由,有的国家直接规定到宪法文本(我国《宪法》第47条),而有的国家需要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从宪法文本中解读出来(美国宪法从言论自由条款中解读出来)。对于克隆人技术涉及的人的尊严的价值,在德国基本法中处于核心地位,而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就没有德国基本法中的地位重要,这与德国基本法纳粹的历史背景和美国自由宪政的传统极为相关。其次,克隆人技术立法宪法规制过程中相关宪法审查的主体和解释方法也会不同。对包括克隆人技术立法在内的立法的宪法审查,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审查方式,在审查主体方面存在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不同的审查主体,在审查的实践中也形成了各国独特性的审查和相关宪法解释的方法。最后,各国克隆人技术立法宪法规制面对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当前世界各国在克隆人技术立法方面,面临不同的问题,有的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力求解决的是对克隆人技术相关法律的合宪性审查问题;有的国家还处在立法的讨论过程中,力求解决的是如何在立法过程中接受宪法规范和价值的引导和约束的问题。即使在已经制定法律的国家,其面临的问题也具有多元性,比如有的国家通过刑罚惩罚克隆人研究;有的国家仅仅通过行政法规制克隆人研究。不同的规制模式其合宪性审查的强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并且,各国在宗教和文化背景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克隆人技术相关立法宪法规制的多元性。
因此,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宪法文本与宪法解释、宪法运行机制各不相同,对于立法的宪法规制也没有标准模式,各国基于本国的宪法体制在实践中发展出各自的宪法规制理论和规制模式。但宪法规制的多元性也不是绝对的,各国在宪法规制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共通的问题。比如,应当如何界定宪法上的“人”,应当如何在宪法上确立科研自由的界限,应当如何确保克隆人技术不被滥用,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过程应当遵循怎样的宪法原则,对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审查需要考量哪些因素,等等,这些都是各国必须面对的宪法问题。因此,宪法对克隆人技术立法规制的多元性并不影响各国在宪法规制理念和制度上的相互借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