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相关的反恐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应急性强而机制性弱、政策色彩浓而制度色彩淡”[1]是我国反恐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仅制约着反恐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化建构,而且影响着反恐实践的推进。当前,“面对恐怖活动的高发性、复杂性、国际性和危害严重性等特征,传统法律框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惩治,难以满足反恐怖工作的实际需要”。[2]因此,不论从世界各国的反恐经验来看,还是从我国的反恐实践需求来看,完善反恐法律制度体系,是坚持制度反恐和法治反恐的必然选择。
除此之外,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相关法律中均相应增加涉及反恐的有关内容,构建一个综合的反恐法律体系。构建反恐法律体系,既要治标,加强反恐能力建设,有效打击和惩治恐怖活动犯罪,更要治本,通过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清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可考虑在我国宪法中,增加反对恐怖主义的内容。此外,在我国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有关内容,在各自领域内配合反恐法的实行,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本、反恐法为核心、其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以配合的有机联系整体。同时,国家应该加强法律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不与极端暴力势力同流合污,谨慎自己的行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自由愉快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二)应提升爆炸现场的控制力
1.提前预防,启动应急预案,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自杀性爆炸袭击具有突然性,难以应对。因此,警力就必须加强战法演练,确保一有报警,迅速到位,迅速处置。具体来讲,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实时更新区域的道路交通和地形状况,掌握重要目标、敏感地区的人员类型、安保力量、建筑种类等详情,为反爆炸行动提供详实的资料支撑;二是在平时广泛搜集预定任务地区相关情况的基础上,针对爆炸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交通堵塞、爆炸现场建筑和周围公共设施可能遭破坏程度等,加强对相关装备的体系化训练,确保一旦发生爆炸事件,各装备能够协调一致地发挥功能;三是要落实制度,明确分工,遇有情况时,立即出动。特别在重要时段或遇有重大任务时,要保证警队人员全体在位,并加强对所属区域巡逻,确保一有苗头,立即处置。
恐怖袭击事件应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避免多头指挥、接力指挥,甚至指挥缺位。现场指挥官应承担战术筹划任务,具体负责决策的贯彻、实施。决策层不具体指挥战术实施,但是各参战单位对现场指挥官要绝对服从,保证现场秩序绝对稳定。
在“10·28”恐怖事件中,应急管理果断及时,总体处置非常成功,但这同样不能掩盖街面治安管控等基础性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天安门前有密集的车流,广场上游人来自四面八方,为管理和预防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职责所在,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所以预防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2.对爆炸现场进行封锁隔离。爆炸事件发生后,巡逻警力在接到报警或发现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封锁隔离现场,在北京“10·28”恐怖袭击事件中,北京警方在快速封锁隔离现场的基础上,及时与地铁公司联系,对地铁1号线天安门东站采取临时封站措施,对1号线天安门西站B口采取出、入口封闭措施,有效减少了过往人员数量,为快速疏散现场群众创造了条件。
3.利用媒体稳定人心,减少社会不利影响。危机的发生,其本身是重大的新闻事件,各路媒体都将迅速出现在危机现场,搜集报道所需要的资料。政府与媒体如能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将既能最大程度上实现公众知情权,又能利用媒体向社会传递正面信息,缓解公众紧张焦虑的情绪。同时,媒体独有的设备和视角优势也可能弥补政府某些方面的不足,甚至会在危机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媒体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直观、全面、多角度地实时发布现场情况以及救援进展情况,为政府做出决策、调动资源提供重要依据;第二,向全国,尤其是涉案地区传递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声音,增强民众的安全感,指导民众加强自我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第三,协助执法部门提供证据和开展调查,除提供媒体拍摄的大量高清晰度的视频和照片外,还把公众提供给媒体的大量资料转交给执法部门。可以说,媒体的参与为危机事件的成功处置与案件的最终侦破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北京“10·28”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西方媒体就对此次事件进行了歪曲报道,甚至在头条发出“是恐怖主义还是绝望的呐喊?”的讯息,公然将此次事件与所谓新疆民族矛盾相联系,并将主要诱因归结为目前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政府的形象。对此,我国相关媒体及时将案件的侦破情况公布于众,让人民群众认清事件的真相,有效击破和制止了谣言的传播。除此之外,官方依托人民网、搜狐网等官媒和民媒,在事发后一个半小时左右,便发布了第一条描述案件现场的简要消息,第一时间稳住了现场态势,稳定了社会群众心理,其引控工作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三)发挥反恐情报工的作用
反恐情报是反恐斗争取得成功的关键,建立符合本国国情及反恐现状的情报体系,是预防恐怖活动、打击恐怖活动的重要保障,同时为反恐活动指明方向。建立健全反恐情报组织系统,要借助多方力量,完成信息整合。面对恐怖主义活动,要预防与武力打击相结合,而带有前瞻性的预防,才是重中之重,是消除恐怖主义活动的主要措施。反恐情报组织系统的重要性突显,准确、有效、及时的情报在反恐活动中至关重要。(www.xing528.com)
打击“东突”恐怖势力,应当强化反恐情报的主导及预防作用。离开了反恐情报的主导作用,反恐工作就会无的放矢。强化反恐情报的作用,需要做好反恐情报的共享,对情报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信息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和完善情报采集及分析机制,定期组织情报信息交流,通报恐怖活动情况,建立情报分析评估机制,预测判断发展趋势,使反恐情报在反恐各职能部门之间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最大限度地发挥反恐情报的作用。具体是,一要提高反恐情报侦查、搜集能力。情报信息是反恐胜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便捷通道。要立足国内,放眼国际,密切注视国内暴恐动态,及时获得第一手情报,及时获得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为第一时间反恐做准备。二要提升反恐预警能力。认真研究暴恐袭击的时间特点,针对安全防范的薄弱环节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做好防范处置准备。三要加强武警、特警、公安等反恐力量的快速反应能力建设。要切实强化武警、特警、公安等反恐力量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增加配备高新武器,实现装备升级,将暴恐袭击消灭于萌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伤亡。
(四)加强反恐力量的建设
面对“东突”恐怖组织的嚣张气焰,反恐部门要充分备战,保持高度戒备。目前,可以在我国的西部地区展开对恐怖分子的武力打击,特别是在新疆、西藏地区的恐怖分子。加强反恐力量的建设,可参照国外的优秀经验,赋予反恐部队特殊的地位和待遇,加强队员的使命感和自豪感,稳定队伍,提升战斗力,整合反恐力量,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反恐队伍。打造专业部队,成立特警学校。借鉴国外特警训练的先进方法,理论学习与实战经验相结合,一切从实用性及战斗性出发,适当从国外引进实战经验丰富且教学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为队员提供讲学及辅导训练。针对我国国情及反恐现状,对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复杂情况进行灵活多变的训练,培养反恐特警的灵活应对能力,在对特警队员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指挥领导层面的反恐指挥演练,从而打造一支自上而下团结一致、协调统一、技术过硬、能力超强的反恐精英部队。
(五)加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恐怖主义犯罪势力给很多人带来灾难和挥之不去的伤痛。中国人口众多,特别是人口稠密的城市,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就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但在我国目前社会应对恐怖威胁的心理准备还不够,民众防范恐怖袭击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相关部门应加强群众安全教育工作。首先,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资源,制作安全教育影片,中央12套的普法栏目剧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小故事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意识。但单凭一个电视节目,很难满足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需要。有关部门需不遗余力,继续努力。其次,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城市应定期适当地举办以安全为中心的主题讲座。广大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教育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群众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一些可能发生极端暴力安全事故的地域,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立即向公安部门求助。民众掌握必要的反恐常识和自救技能,使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免受伤害。中国政府既要加强民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又要通过群防群治,提高全社会的防范能力。
(六)加强国际合作,整合反恐资源
世界主要国家几乎都面临着恐怖主义威胁,加强合作,共同反恐是大家的共识。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事务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在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参加了一系列国际和地区的反恐条约和组织,在实际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接下来,我国应继续加强同世界各国联系,加快反恐走出去的步伐,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拓展新的合作方式,发挥我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建立国际化的反恐合作平台,参与制定国际化的反恐公约。在参与反恐国际合作时,要始终坚持并积极主动向国际社会表明我国在反恐问题上的坚决态度和鲜明立场,加强自身宣传,提高国际社会认同感,让国际社会认清“东突”恐怖组织的真面目,赢得国际支持,特别是新闻宣传的官方机构。如“10·28”事件中,一些西方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歪曲的报道。这一事例告诉我们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从我国近年来的反恐实践来看,一方面,恐怖活动犯罪的隐蔽性特征更加凸显,恐怖活动犯罪组织和个人往往打着幌子,从事与恐怖活动犯罪相关的行为,导致恐怖活动犯罪本身的侦破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受人力、财力、物力等多方面的限制,国家的专业化反恐资源已难以满足应对恐怖活动犯罪日趋高发的态势需求,导致国家层面的反恐工作越来越被动。因此,整合社会化的反恐资源成为当前我国反恐实践中应对资源困局的必然选择。
恐怖袭击事件近两年在我国越来越猖獗,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反恐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我们应当对恐怖袭击事件有一定的认识。
[1]倪春乐:“比较与借鉴:论恐怖主义犯罪追诉中的恐怖组织认定”,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2]赵秉志:“中国恐怖活动犯罪的防治对策”,载《光明日报》201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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