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恐怖袭击案件。首批受审的是116名嫌疑人中的29人,其中包括15名摩洛哥人、9名西班牙人、2名叙利亚人以及阿尔及利亚人、黎巴嫩人和埃及人各1人。
在这29名恐怖袭击策划实施者及合作者中,主要被告有5人,他们被指控犯有191项谋杀罪、1755项企图谋杀罪以及4项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罪,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指控参加恐怖组织或为恐怖活动提供合作。一个名叫苏亚雷斯·特拉索拉斯的西班牙前矿工因向恐怖分子提供炸药被指控的罪名最多,除上述谋杀和谋杀未遂罪外,他还被指控对1名在抓捕恐怖分子时被炸死的特警队员负有责任,并犯有与非法武装组织合作、危害公共健康、伪造证件、盗窃和非法买卖炸药等罪,包括他妻子在内的另外8名西班牙人也因非法倒卖炸药被送上被告席。
法官德尔奥尔莫在长达1460页的案卷中称,长达2年的调查取证证实,“3·11”恐怖袭击案的幕后黑手是“摩洛哥战斗旅”。该组织在西班牙有2个分支机构,一个分支机构直接参与了恐怖袭击,另一个分支机构事后帮助罪犯逃逸。这些恐怖分子通过互联网接收一个名为“全球伊斯兰传媒”组织提供的信息。2003年9月,他们收到该组织的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怂恿他们在西班牙大选之前实施恐怖袭击,以迫使西班牙政府从伊拉克撤军。在对这份报告作了具体研究之后,恐怖分子策划了震惊世界的“3·11”爆炸事件。但德尔奥尔莫说,没有证据表明西班牙民族分裂组织“埃塔”与“3·11”事件有关联。
2006年11月6日,意大利米兰重罪法院判处“3.11”爆炸案的一名嫌犯、埃及人鲁巴伊·奥斯曼·赛义德·艾哈迈德10年监禁。艾哈迈德又被称为“埃及的穆罕默德”,于“3·11”爆炸事件后3个月在米兰被捕。他是第一个因涉嫌这起爆炸案而被判刑的嫌疑犯,被指控涉嫌参与策划该爆炸案,并被认为与基地组织在欧洲的分支机构有关。11月17日,艾哈迈德被引渡到马德里,接受西班牙法院对他的审判。
2007年2月15日,“3.11”恐怖袭击案的29名被告在西班牙国家法院接受庭审。2名摩洛哥人和1名埃及人被控指挥策划了这起连环爆炸案,被控犯有191项谋杀罪、1824项企图谋杀罪和参与恐怖组织罪以及4项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罪。另外2名摩洛哥人和1名叙利亚人被指控实施了爆炸,检方指控他们犯有与上述3人同样的罪行。被告还包括1名西班牙前矿工,他被指控盗窃炸药出售给恐怖分子用以实施“3.11”恐怖袭击,同时还被指控对在莱加内斯镇围捕恐怖分子行动中1名警察殉职和18人受伤负责。其他22名被告分别被指控参加恐怖组织或与恐怖活动合作。(www.xing528.com)
2007年10月31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对震惊世界的2004年马德里“3·11”恐怖袭击案进行宣判。28名被告中,2名摩洛哥人被法庭认定为恐怖袭击实施者,犯有191项恐怖主义杀人罪、1856项企图杀人罪以及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罪和伪造证件罪等,分别被判处4292年和42 922年监禁。1名当时向恐怖分子提供炸药的西班牙矿工被判处38 976年监禁。另外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23年不等的监禁。
法庭还因证据不足对7名被告免除刑事处分。
法庭认为,该事件为一个恐怖主义组织分支所为,但判决书没有具体说明恐怖组织的名称。同时法庭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西班牙巴斯克民族分裂组织“埃塔”参与了这次爆炸。
2007年10月31日,西班牙国家法院法庭宣布这次恐怖袭击受害者或家属将得到2万-150万欧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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