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信息化的核心和重点在于,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是对于传统执法模式的深刻变革。与传统执法模式相比,执法信息化背景下,执法模式的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执法资源的整合化。行政执法信息的网络化和实时共享,一方面减少了执法层级和执法环节,提高了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加快执法层级的整合,减少执法主体,使得行政组织从科层制向扁平化、整合化、网络化发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将打破传统政府部门之间的界限,使部门林立、条块分割的结构关系发生改变,在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动下,逐步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所有这些变化,将极大促进执法资源的整合。
2.执法手段多样化。行政执法信息的充分开发利用,将最大限度地提升行政机关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资助等柔性管理手段的积极性,并将产生更好的效果。信息社会也给行政机关提供了新的治理工具,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方式成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核心。在传统行政执法模式中,行政执法总以强力姿态出现,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随着执法信息化的建设,促进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通过网络的交流与互动,行政执法方式趋向于进一步的多样化与柔性化。
3.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有利于同时提升内外监督的作用,提升行政执法活动的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运用图像监控技术,可形成执法人员在信息采集、流转、处置和反馈运作的全过程“数据留痕”,促使执法人员执法的规范化。(www.xing528.com)
4.执法的互动性。行政机关与公民可以进行双向的交流和互动,这是执法信息化的重要特点,是在电子化基础上的质的飞跃。
5.执法方法的高技术化。遥感、遥测、自动化设备等信息技术产品在执法领域的应用,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技术水平。
6.推动执法精准化。网络和信息技术能够推动执法数据的网络化共享和高效化利用。执法活动中获取的海量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能够实现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例如,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等领域,通过大数据将执法获取的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及关联分析,从而更好地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也能够促使执法的进一步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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