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信息化、智能化、全球化的今天,行政效能作为一个更加深厚、更具实在价值的概念成为学术界与政治关怀的中心。行政执法是实现法治的经常性力量,行政执法的效能标志着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其中执法资源包含执法的人员配备、信息资源、权力资源、技术装备等等,是整个执法活动的支撑;执法能力是实现执法效能的基础,也是执法效能的首要构成要素,缺乏基本执法能力的行政机关,是无法产生任何效能的。
政府和市场不同,本身具有的公共性以及在产权上的模糊性,它天生便不具备高行政效能的本能,因而效能问题不仅是我国也是各国政府面临的难题。如前文所述,行政效能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运用的效率,以及在运行过程中体现的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创造的业绩。在信息化、智能化、全球化的今天,行政效能作为一个更加深厚、更具实在价值的概念成为学术界与政治关怀的中心。
行政执法是实现法治的经常性力量,行政执法的效能标志着法律实施的有效程度。行政效能在行政执法中表现为什么?行政执法效能,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对执法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在行政执法中所表现出来的执法能力、效率以及执法目标的实现程度,它是执法资源、执法能力、执法效率、执法效果四大要素的有机整合。其中执法资源包含执法的人员配备、信息资源、权力资源、技术装备等等,是整个执法活动的支撑;执法能力是实现执法效能的基础,也是执法效能的首要构成要素,缺乏基本执法能力的行政机关,是无法产生任何效能的。只有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方可将国家意志的法律文本表达通过执法的动态实施得到具体落实;执法效率是对执法任务耗费时间和成本的衡量;执法效果是执法目标实现与否的界定,即是否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是否维护了更好的社会秩序。以下部分对于这四个要素分别加以阐述。(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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