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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义气聚众伤人,致使性命蒙灾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第一被告人的张议屏,在庭审中仍然是哥们儿义气为重,将大多罪责都揽在自己一人身上。扔雷管的那个男孩因犯爆炸罪被依法判了5年有期徒刑,张议屏则因未满16周岁被免予起诉。1984年2月11日,张因犯盗窃、抢劫、伤害罪被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郑荣军,1988年因犯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庭认定张泉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得假释。

因为义气聚众伤人,致使性命蒙灾

2000年2月3日晚6时,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演了一幕泄愤杀人的疯狂场景:一留有小胡子的小个子男人带领30余人,手持砍刀等凶器,发疯般地追赶一高个子男人。从该医院五楼追到一楼,最终在一楼大厅将高个子男人砍倒在地,该男子当场死亡。

难道双方有什么深仇大恨,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救死扶伤的医护场所变成了置人于死地的杀戮现场?当得知导致这幕悲剧的原因仅仅是马路上的小小口角之时,人们不禁感到惊愕了。

小个子男人名叫张议屏,与受害人吴仕扬素昧平生,二人的相遇是在该市的大众路上。这一天令张议屏永生难忘,它改变了他今后的命运,使他成为一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犯被关押在大墙之内。从这一天的上午9时到晚上6时,短短的9个小时内,张议屏伙同数名罪犯竟然3次公然实施打砸、伤害行为,尤其是在医院公然将人致伤造成他人死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2000年2月3日上午8时许,吴仕扬的自行车无意中碰到了正在行走的张议屏腿上,二人由此发生争吵,后被人劝开,张议屏因吴仕扬没有向其赔礼道歉而心怀不满。下午2时许,张议屏纠集张宪、武征等20余人窜至市区和平路吴仕扬开办的“金地米线屋”,将店里的案板推倒,将作料倒入锅中。吴仕扬则持菜刀同持小铁锨的张议屏进行打斗,张议屏被吴仕扬用菜刀砍伤后逃离现场。

2000年2月3日下午3时许,张议屏心中怒火难平,认为不但没有教训到吴仕扬,自己反而又吃亏受伤了。张议屏又纠集张宪、张泉等30余人,携带镐头等凶器窜至和平路“金地米线屋”处,再次对该店进行打砸,将店里的锅、碗等物品砸坏,并将该店人员罗信湖、吴刚打伤。后经法医鉴定,罗信湖的受伤程度属重伤。

2000年2月3日下午6时,张议屏得知吴仕扬在市二医院为罗等人治伤的消息后,又纠集宁光兴、张泉、张宪等30余人到该医院。张议屏将从家中拿来的菜刀藏入怀中,和宁光兴等人上住院部五楼寻找吴仕扬。当发现吴仕扬后,张、宁二人掏出携带的菜刀和砍刀追赶吴仕扬,吴仕扬之弟吴仕龙阻拦宁光兴,宁用砍刀将吴仕龙左手砍伤,后张、宁二人追至吴仕扬躲藏的病房里,用刀朝吴的头部等部位猛砍。吴跑出病房顺楼梯至一楼大厅倒地,在一楼大厅的张泉持水果刀朝吴仕扬下肢连扎数下,后同张议屏等人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吴仕扬系被人砍断颈动脉、静脉,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吴仕龙伤害程度系轻伤。

该案于2002年8月7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涉案人员达16人之多,庭审用了两天时间。作为第一被告人的张议屏,在庭审中仍然是哥们儿义气为重,将大多罪责都揽在自己一人身上。那么,张议屏到底何许人也?他又有着什么样的个人经历?让我们翻开他的案卷看一看:

张议屏,男,1965年1月9日出生,初中毕业。早在1980年5月,也就是张议屏15岁时,曾犯爆炸罪但被免予起诉。据张议屏说,20世纪80年代初,煤矿对雷管管理不严,他的一个小伙伴将父亲矿上用的电雷管(后改装成用导火索点燃)偷出来,他们一行五六人到湛河区炸鱼,结果鱼没炸死,还剩下两个雷管被张议屏揣入口袋。当晚,该市卫东区某机械厂院内放映露天电影,张议屏等人去看电影,中途停电,张议屏几人跑到墙外等来电。张一摸口袋想起还有两个雷管,就提出“把雷管放了,听听响”。于是,有一年满18岁的男孩抓住雷管点燃后,隔着围墙朝看电影的人群扔去,共炸伤11人,其中3人重伤、8人轻伤。扔雷管的那个男孩因犯爆炸罪被依法判了5年有期徒刑,张议屏则因未满16周岁被免予起诉。(www.xing528.com)

初中毕业后,张议屏就混迹街头,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偷摸抢劫。1984年2月11日,张因犯盗窃、抢劫、伤害罪被卫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1年4月2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张一直没有固定职业,以做生意为生,卖过衣服、蔬菜,开过饭店。用张议屏自己的话说,回顾他走过的37年,真正的好光景也就是从1991年到事发的2000年这10年时间。

因张议屏为人讲义气,1991年刑满释放后,他便“声名鹊起”了。由此他也结交了许多社会上所谓的“弟兄”。此案中所纠集的30余人中,有一大半张议屏根本就不太认识,都是哥们儿的哥们儿招呼来的。事后,张议屏深感后悔,他深刻地认识到为了一件小事导致伤人性命很不值得,尤其是因为自己牵连了一些“弟兄”。他说自己那天太不冷静,又喝了些酒,头脑发胀,做了傻事。

纵观全案,涉案人员之多(另有5名罪犯负案在逃)、案件性质之严重、社会影响之大,都令人发指。在本案中的16名被告人中,有一部分人都犯有前科。其中,第二被告人宁光兴(绰号老黑),1985年曾因犯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87年4月刑满释放。1999年12月他又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后在逃。被告人郑荣军,1988年因犯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戴进东,1988年因犯伤害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张永航、仝以峰、刘群、解进跃等人曾于2000年3月26日,伙同数十人窜至湛河区北渡镇莲花盆村,用钢管、棍棒等凶器对该村会计刘宇学家实施打砸,并将刘宇学之弟刘宇进打成重伤。

那么,在本案中,是什么导致这些乌合之众一呼百应,积极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呢?仅仅是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吗?

张议屏初中一毕业就在社会上混,受“哥们儿义气”影响比较深,只要是哥们儿张口需要他帮忙,往往二话不说冲锋陷阵,出事后他也敢于承担责任,不推不辞,在朋友中威信较高。所以这次他和受害人发生小摩擦,为泄心头恶气,一打电话说有事需要帮忙,短时间内就召集数十人蜂拥而至,打砸冲杀,直至伤及他人性命。

令人感到可悲的是,第三被告人张泉和张议屏根本就不认识,但在其他“弟兄”的召唤下,在不明事由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参与了犯罪。他用水果刀朝被害人吴仕扬下肢连扎数下,下手狠毒,气焰嚣张,罪孽深重。法庭认定张泉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得假释。有些人甚至和张议屏素不相识,但招之即来,头脑一热而不计后果,只图“为朋友两肋插刀”,毫不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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