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陈强遂服刑10年出狱后,一心想找当年的办案民警报复,竟持刀将该办案民警的妻子杀害。
2005年10月11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园林处职工张军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没说两句,电话突然断线。张军匆匆赶回位于湛河区北渡镇莲花盆村的家中,发现卧室凌乱不堪,墙壁、地上到处是血迹,血肉模糊的妻子李莉倒在血泊中。张军强忍悲痛,迅速拨打“110”报警。
经过勘查,湛河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被害人李莉下身赤裸,全身有多处刀伤,左颈总动脉和右肾被刺破,大量失血造成休克死亡。被害人体内还残留一截被骨缝别断的约一厘米长的刀尖。
案件调查过程中,渐渐冷静下来的张军给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近来有朋友提醒他,有个叫陈强遂的劳改犯出狱后一直扬言要找当年“整”他坐牢的张军等人“说事儿”。张军没当回事。1995年,张军在当时隶属于市园林处的河滨公园派出所工作,办理过陈强遂的盗窃案。后来,该派出所收归市公安机关管理,张军就离开派出所回到园林处工作。
警方在杀人现场提取了犯罪分子留下的指纹、脚印、气味等痕迹,通过技术手段与陈强遂旧案留下的指纹等痕迹作比较,很快认定案发当时陈强遂在现场。
于是,一张抓捕大网在他常出没的市、县等地悄悄铺开。
10月18日,陈强遂在一个小旅馆里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审讯,陈强遂对杀害原办案民警妻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年35岁的陈强遂只有小学文化,绰号“搬藏”。他为人凶狠残暴,胆大心细,小的时候就在家乡偷鸡摸狗、胡作非为,长大后更是拉帮结派、为祸乡里。在陈强遂35岁的生命历程中,约1/3的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且都是因为盗窃而坐牢。1989年,他因偷盗几十只鸡被法院判刑2年。出狱后,他不思悔改,继续作案,并将盗窃范围扩大到附近县(市),盗窃摩托车、电视机等较为贵重的物品。1994年10月,他因盗窃摩托车被市河滨公园派出所民警抓获,当时张军就是案件承办人之一。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陈强遂供认了自己先后盗窃十余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1995年2月,陈强遂被判入狱。(www.xing528.com)
2005年2月4日,陈强遂刑满出狱。由于长时间蹲监狱,陈强遂很不适应社会环境的变迁。一次从舞钢乘车到平顶山,他仍按1994年的2.5元价格付车票,遭到售票员和其他乘客的嘲笑。他恼羞成怒,认为自己落到今天这个境地,全是当年市河滨公园派出所的张军等办案民警造成的,决定报复。
10年前,陈强遂在市河滨公园派出所接受审讯期间,无意中听人说张军家在北渡镇莲花盆村。出狱不久,他以找老朋友为名,几次到市河滨公园派出所打听张军的情况,可警惕性很高的民警只是简单地告诉他张军调走了。于是,陈强遂决定直接到张军家“说事儿”。
10月11日下午5点20分,他背着一个装有撬杠、手电、刀子等盗窃工具的背包,乘车来到北渡镇莲花盆村。他自称是张军的朋友,打听张家的具体位置。在几位村民的指引下,他很快找到了张军家。
此时张军还没下班,女儿上学还没回来,31岁的妻子李莉正在忙着做晚饭。陈强遂敲门,李莉得知陈是丈夫的“朋友”,就把陈让进客厅,并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谈了两句,李莉要给丈夫打电话告诉来客人了,陈强遂急忙阻止。李坚持要打,并走进装有电话的卧室打电话。没说两句话,担心暴露身份的陈强遂一把将电话夺走挂了,同时拿出一把二三十厘米长的单刃不锈钢刀,上前抓住李莉的衣领,一刀捅进其腹部。鲜血立刻喷射而出,溅了陈强遂一身。李莉当即趴倒在地,陈强遂又举刀对着她的颈部、腰部和后背等处一阵乱捅,刺了20多刀,直到李莉一动不动才停手。
杀了人后,陈强遂在院子的一个水盆里洗掉手上的血迹,脱下被溅得血迹斑斑的外衣放进他带来的背包里,又返回到卧室,扒掉被害人的裤子,用刀在她的下身扎了两下。接着,他把卧室里的衣柜、床头柜和桌子的抽屉全部拉开,将里面的衣物拉出翻乱,以伪造现场,扰乱办案人员的视线。随后,陈强遂提上背包,逃离张家。杀人后,陈强遂连夜赶回常住的漯河市舞阳县一个小旅馆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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