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4日凌晨2时22分,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鲁山县喜临门商业有限公司八一楼超市发生火灾。接报后,该局局长宋宏州立即调集消防、治安、交警、巡警等150余名警力赶赴火场。
八一楼超市位于县城最繁华的地段——人民路中段,是该县规模最大的一家商场,共分三层,呈拐角状,为砖混建筑结构,总建筑面积2870平方米,1~3层所有窗户全部用砖墙封死。
消防车到达现场后,水枪无法直接打入超市二楼、三楼,火势愈来愈猛,难以控制。超市内共有9人被困,由于超市出口朝外被锁,他们无法逃出,大火随时会吞噬他们的生命。
3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宝丰县51名消防官兵和9台消防车相继赶来增援。危急时刻,宋宏州命令4名消防队员佩戴空气呼吸器、方位灯、呼救器迅速进入火场。
由于一楼两个入口处火势凶猛,热浪灼人,4名消防队员无法进入。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导立即挑选3名业务能力强的消防战士,从超市三楼北部破墙排烟,并在消防车水枪的掩护下,翻窗户进入了超市三楼。三楼主要经营床上用品、箱包和家用电器,许多商品已成灰烬。借助携带的强光灯,消防队员发现已有5人窒息而死。
与此同时,其他参战的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在水枪的帮助下,扑灭了一楼的大火,破门救出了4名被困员工。
约4时40分,大火被全部扑灭。这起案件共造成5人死亡,烧毁物品价值达200多万元,全省罕见。
由于参加人员较多,又主要靠水枪灭火,因此现场破坏较为严重,起火原因难以确定。
8月14日下午,市公安消防支队技术人员找到着火点,并搜集到了一些引燃物。8月15日晚,根据市、县消防部门和公安民警的调查情况及现场勘验结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段玉良宣布八一楼超市火灾确定为纵火案。
8月16日凌晨,鲁山县公安局“8·14”案件指挥部成立了6个调查小组,围绕着火原因全面展开调查。
近年来,喜临门在鲁山生意红火,规模不断扩大,在县城已设立了5家分店。随着喜临门超市分店的增多,招收的员工也不断增加,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本身就容易产生矛盾,加上喜临门内部一些规定比较严格,对违规员工处罚较多,这就加深了员工与喜临门公司之间的矛盾。经排查,几年来曾在喜临门工作过的人员有1000多人,有一半以上的员工因为被罚款等原因,与公司存在矛盾。短短一周内,民警们就排查出各种线索1200多条,但经过查证都一一被否定。
十多天过去了,线索不断出现,又不断被否定。案件侦破仍没有大的进展。(www.xing528.com)
为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尽早破案,鲁山县公安局悬赏10万元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案件仍无进展。
全省命案攻坚收官战打响后,鲁山县公安局加大了对喜临门员工与社会闲杂人员关系的排查力度。
其间,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肖真蔚民警了解到,八一楼超市工作人员王建中社会交往复杂,案发前曾与八一楼超市经理发生过矛盾,且是起火当晚的值班保安员。肖真蔚找到了王建中,询问其主要社会关系。可是,王建中总是避而不谈。
为了获取证据,侦查人员只好从外围进行了解。走访中,侦查人员发现王建中与鲁山县辛集乡人高小飞是同班同学,平时来往频繁。
10月3日,肖真蔚将高小飞秘密叫到鲁山县公安局进行询问,但高小飞矢口否认与王建中有过来往。侦查人员从其携带的电话号码簿上发现了王建中的电话。在侦查人员的不断追问下,高小飞终于承认了与王建中近日有过交往。人们之间的交往本是非常平常的事,但王建中、高小飞二人总是闪烁其词,隐瞒实情,这更增加了侦查人员对他们的怀疑。指挥部决定对高小飞、王建中二人采取措施,重点调查。
10月17日,专案组民警控制了高小飞、王建中二人。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下,二人供述了放火作案过程:
生于1989年2月的王建中,初中二年级便辍学了,先后多次到县城打工,但均因待遇低、活计重未能如愿。2005年初,经亲戚介绍,他来到喜临门八一楼超市当保安,并且交了780元押金。每月300元工资,虽说不高,但工作还算体面,王建中就留了下来。
王建中平时贪玩,工作中不时出现过错,先后15次被罚款。8月12日晚,王建中又因违反超市规定被罚款40元。对此,王建中怀恨在心。王建中想离开超市,但又担心超市不退押金,想来想去便给好友高小飞打电话,向高小飞诉说了苦衷。高小飞与王建中二人同岁,关系非同一般,听到好友受气后,也愤愤不平。
8月13日下午,王建中下班前打电话邀请高小飞到县城见面。当晚9点多钟,高小飞骑自行车来到八一楼超市门外,见到了王建中。王建中把欲报复喜临门超市的想法告诉了高小飞,高小飞表示支持。王建中把事先购买的两瓶汽油交给了高小飞,要他在凌晨时分从东门把汽油倒入超市后点燃。
当夜12时,按照超市规定,王建中和其他几名保安锁上商场两个出口。8月14日凌晨2点多钟,高小飞回到八一楼超市门前,见附近无人,便将携带的两瓶汽油从东门倒入超市,点燃后骑车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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