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1为保护土楼建筑群的优美天际轮廓线和眺望景观,强化土楼建筑的标志性,必须对新建建筑的高度实施严格控制。为避免新建建筑和设施对建筑风貌造成破坏,应加强对正常视点,借景、对景等视线通廊的高度控制,保持历史建筑与河流、道路的良好尺度关系。土楼群落保护区内建筑高度应严格控制在现有高度以下,以满足景观风貌的保护要求。
7—1 为保护土楼建筑群的优美天际轮廓线和眺望景观,强化土楼建筑的标志性,必须对新建建筑的高度实施严格控制。为避免新建建筑和设施对建筑风貌造成破坏,应加强对正常视点,借景、对景等视线通廊的高度控制,保持历史建筑与河流、道路的良好尺度关系。
7—2 高度控制规划是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土楼群落景观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考虑群落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综合要求,针对文物的保护、景点之间的呼应与统一、群落外部空间轮廓、特色风貌地区保护以及外部空间环境的保护等,分别制定各级保护区的高度控制要求,结合视线走廊的分析,最终确定建筑限高。
7—3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至界线内不允许建设新项目。土楼群落保护区内建筑高度应严格控制在现有高度以下,以满足景观风貌的保护要求。土楼群落缓冲地带建设用地内的新建建筑应控制在2层以下,檐口高度控制在6m以下。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基本农田、林地、河流等,应以保护为主,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控制建设行为。(www.xing528.com)
7—4 视廊控制,对从观景台向村中眺望全貌进行控制,保证土楼群落屋顶形态的完整性;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保持视廊通视,在可见范围内不得出现有碍观瞻,或高度、风貌与群落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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