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政府对世遗申报区(其中包括客家土楼民俗文化村)进行了大规模的环境整治,如:永定县前后共拆除与土楼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37001平方米,搬迁安置农户476户、1492人,房屋外墙改造22513平方米,绿化美化面积53500平方米,改造和拓宽公路47公里;“三线”(电力、电信、电视)入地总长度达60.9公里。其中洪坑村就强制拆迁了农户房屋78户,政府在给予拆迁户一定补贴后,还将洪坑村口的六连村的部分土地作为新的住宅建筑用地分给拆迁村民。然而让村民不满的是:一方面,政府当初是强制征地,在征地过程中肯定会遇到阻力,但政府解决的办法过于行政化,说服教育不足。很多村民心中虽然也支持土楼申遗,但却被迫迁出家园,心中难免不平;另一方面,村民中有许多人抱怨政府对拆迁户的补贴过少,迁去六连村后建房“连个壳都建不起来”;另外,由于原本是世遗保护区——洪坑村的村民,却要住在世遗区外面,“心里总感觉不舒服,好像被世遗排除在外了”。
关于保护永定客家土楼景区旅游资源的通告
(1)永定客家土楼范围为:以湖坑历史文化名镇为中心,包括洪坑村、集镇控制区范围和西片、新南、南中、南江、实佳等行政村,以及下洋初溪村、高头高北村和其他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2)禁止在景区公路沿线第一重山及保护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损坏植被、毁林开荒、建造坟墓等破坏旅游资源的活动。
(3)景区内严格用地审批,严禁乱建;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土楼景点上除必须保护的附属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任何设施。
(4)凡新建建筑物的选址和设计方案必须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同意。
(5)禁止在景区道路两旁、景区停车场、土楼景点附近堆放杂物、晾晒谷物等。(www.xing528.com)
(7)禁止在景区保护范围内第一重山砍伐天然林。
(8)禁止对景区内的古建筑、古迹、岩石、树木等进行涂写、刻画等破坏行为。
对照这份《关于保护永定客家土楼景区旅游资源的通告》,可以发现在制定这份政府文件的时候,政府站在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立场上着眼于“保护”、“禁止”、“严禁”等事项,但却忽视了身居客家土楼景区内的村民们的生活便利。例如通告第五条:“禁止在景区道路两旁、景区停车场、土楼景点附近堆放杂物、晾晒谷物等。”
永定县政府也许并没有对景区村民的经济生活方式有太多了解。据笔者在田野地点的实地考察,发现景区内常驻村民很多人依然不能依靠旅游收入维生,一半以上的村民仍然没有脱离农事劳动,几乎家家的水稻等粮食都是用于自给自足。由于自家种出的新粮没有经历专门的脱水工序,潮湿天气里很容易发霉,因此村民们秋天粮食收获后的一个时期内习惯在村头、路边等空地上晾晒谷物,防止发霉。这在客家农村地区是个很常见的传统。
但是《关于保护永定客家土楼景区旅游资源的通告》的出台,使那些原本就没有在景区旅游开发中获益的村民,生活中增添了更多不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