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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家庭问题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其一,刑事诉讼中家庭成员对被追诉者的心理支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由此可见,在刑事诉讼中,家庭因其可能成为重要的刑事诉讼利益相关者而需要刑事诉讼给予特别的关注。

刑事诉讼中家庭问题的重要性

无论理论上如何被边缘化,在社会事实层面,不仅从被追诉者权利保护角度来讲家庭非常重要,[8]而且从家庭作为利益相关者的需要以及社会需要的角度来讲,家庭都是刑事诉讼绕不开的社会基本单元

1.从被追诉者权利保护角度来讲,刑事诉讼必须认真对待家庭

被追诉者权利保护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目标之一。被追诉者在面临国家机关追诉时,除了需要非常关键的专业辅助之外,同样需要其他方面的辅助,特别是来自家庭成员的心理关心与协助。传统控辩平等理论仅仅聚焦于专业上的“武器对等”是不够的,实际上,唯有专业与心理均有“外援”才足以与强大的国家追诉机关相抗衡。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普遍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度,家庭有着独特的精神家园地位,[9]在此背景下家庭对被追诉者的支持显得更为重要。某种程度上讲,“夏俊峰刑前求留影被拒”之所以引起网民共鸣,也正是因为这一特殊背景。

具体而言,其一,刑事诉讼中家庭成员对被追诉者的心理支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被追诉者在面临国家追诉时,一般来讲逃避与恐惧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在此情形下,家庭作为现代抽象社会个体的避难所与精神家园,对于被追诉者就显得格外重要,他(她)可能迫切希望得到家人的理解、抚慰乃至帮助,这种理解、抚慰乃至帮助具有丰富的情感因素,是专业帮助不能覆盖和完全替代的。其二,由于法律援助尚不能覆盖所有被追诉者,[10]实践中我国刑案律师辩护率普遍不足30%,[11]在此背景下家庭成员的帮助几乎成了大部分被追诉者唯一可以获得的外部支持,这种支持对被追诉者而言,不仅包括心理上的慰藉,甚至还意味着某种(哪怕是非专业的和初级的)专业帮助。其三,家庭的帮助对于被追诉者某些权利的行使非常重要。一方面,在有律师帮助之前,对于已经被羁押的被追诉者而言,他(她)可能并不具有多少选择律师的自由和优势,在此情形下,由家庭成员帮助选择律师,对于被追诉者来讲可以大大提高所选律师的质量;另一方面,对于诸如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等权利的行使,即便有律师的帮助,家庭的协助仍然必不可少,因为保证人以及保证金往往需要家庭提供。

2.家庭本身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利益相关者,需要刑事诉讼认真对待

家庭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并不完全依附于被追诉者的需要,而是有其独立性的。这种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两种情形之中:一种情形是,当被追诉者被追诉乃至羁押,其对家庭成员的关爱、责任和义务关系将大受影响,家庭成员的情感、利益将会由此受到损害,甚至可能产生一些特别情况,如子女无人抚养、老人无人赡养以及家庭经济支柱丧失等,使得家庭逻辑与刑事追诉逻辑发生激烈冲突,由此产生是否需要关照被追诉者在家庭中的特殊责任地位的问题;另一种情形是,当家庭成员被国家追诉,面临自由与生命上的危险时,大多数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都会基于家的关爱与责任逻辑而希望采取某些行动,比如探望被追诉的家庭成员,或者协助嫌疑人逃跑,或者拒不提供自己知道的线索或证据等,而这些行动显然都与刑事追诉逻辑相冲突,由此产生是否宽容、如何宽容家庭行动的问题。此外,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中,家庭成员的财产利益可能与刑事没收活动发生冲突,由此还会产生如何对待家庭成员的财产诉求问题。(www.xing528.com)

上述情形都属于被追诉者保护之外的情形,但是刑事诉讼如果不认真对待,都会严重影响刑事诉讼本身的基本正当性。对于前两种主要的情形,类似于“羁押吸毒母亲饿死三岁幼女事件”[12]“曾成杰刑前女儿未见最后一面事件”等事件引起的评论与非议,已经表明刑事诉讼如不认真对待定会面临正当性疑问;至于没收违法所得涉及的情形,因为属于新生事物尚未出现典型案例,但是可以想见,在一个日益重视物质利益的社会,如果不认真对待同样会引起争议或质疑。由此可见,在刑事诉讼中,家庭因其可能成为重要的刑事诉讼利益相关者而需要刑事诉讼给予特别的关注。

3.从社会需要的角度来看,刑事诉讼应当认真对待家庭

通常来讲,刑事诉讼与家庭发生直接联系,主要是基于被追诉者保护的需要和家庭成为刑事诉讼利益相关者的可能性。但是在当下的世界,由于市场的过度扩张“正在改变我们日常生活中最熟悉和最带个人色彩的领域”,[13]并侵蚀、瓦解着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根基,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家庭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守护行动就具有了独特的社会道德意义,并因此应当受到认真对待。

波拉尼曾有一个著名的“双向运动理论”,即认为现代社会是由双向运动支配的:市场的不断扩张和它所遭遇的反向运动。[14]但是在中国,我们似乎只有市场的不断扩展,而很少有市场遭遇的反向运动。或许正因为此,当下的中国社会物质主义盛行,并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空前的伦理道德危机。可以说,在市场逻辑透支伦理道德的大幕之下,中国社会迫切需要波拉尼的“反向运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家庭成员之间基于关爱、责任和义务逻辑而采取的行动就具有了超出家庭友爱的意义,而成了“反向运动”的标志性事件。对于这种难得的反市场逻辑的行动,刑事诉讼在处理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其与刑事诉讼的传统核心理念无关而将其边缘化甚至完全忽视,而应当多一点“通过良法来扬善”的担当,[15]从刑事诉讼背负的道德责任角度出发予以认真对待。其实,家庭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道德的核心,也是中国法律传统精神的源点,[16]刑事诉讼认真对待家庭,尤其认真对待家庭基于非市场的关爱与责任逻辑而采取的行动,实际上也是对中国核心道德和法律源点的某种“有择性”捍卫,对于维护道德底线、积蓄社会正能量具有重要的指引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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