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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仲裁制度的立法背景及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各国关于仲裁制度的立法体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仲裁制度,将仲裁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加以规定,此即综合性民事程序法体例;另一种是制定独立的仲裁法,专门规范仲裁问题,称为独立法规体例。巴西即是采取独立法规体例的国家之一,但在拥有独立的仲裁法之前,其仲裁制度由民事诉讼法规范。该公约被视为巴西目前承认与执行国际仲裁裁决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

巴西仲裁制度的立法背景及优化

世界各国关于仲裁制度的立法体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仲裁制度,将仲裁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加以规定,此即综合性民事程序法体例;另一种是制定独立仲裁法,专门规范仲裁问题,称为独立法规体例。巴西即是采取独立法规体例的国家之一,但在拥有独立的仲裁法之前,其仲裁制度由民事诉讼法规范。1996年第9307号法律(本章以下简称《仲裁法》)的生效,标志着该国仲裁立法从综合性民事程序法体例转向独立法规体例。

作为巴西第一部仲裁法,《仲裁法》分为7章共44条,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协议及其效力”;第三章“仲裁庭员”;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五章“仲裁裁决”;第六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七章“最后规定”。该法自1996年颁布后,沿用至今,未作任何修订。相较于旧的仲裁立法,《仲裁法》除废止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的相关规定外,还增加了一些重要修订,如规定仲裁裁决与司法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承诺仲裁的条款可以成为仲裁协议书等。

2002年7月23日,巴西颁布第4311号联邦法令,确认加入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3]。该公约被视为巴西目前承认与执行国际仲裁裁决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巴西于2003年6月4日签发第4719号法令,确认了用作规范缔约国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仲裁事项的《南方共同市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在此之前,巴西于1998年7月23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该协议,并以第483/2001号法令通过。(www.xing528.com)

目前已送交国会审议的3项草案,包括《调解法》立法提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仲裁法》改革项目提案,获得通过之后将为仲裁机构带来更大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并进而推动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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