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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商对时效期间不产生中断效力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则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不会导致时效期间中断,即使原告方已经因协商的进行而暂缓起诉。若双方当事人积极寻求纠纷解决协议的达成,地区法院可以延长《地区法院规则》规定的时效期限,但《时效法》规定的时效期间不受影响。无合理原因未参加法定调解,亦可能会导致该方当事人承担额外费用。

调解协商对时效期间不产生中断效力

1.对时效期间的效力

2010年施行的《时效法》(the Limitation Act 2010)是一部专门、系统地规范法定时效期间的法律。该法第39条规定了适用于在仲裁中提出的权利请求的时效规则,关于调解则还没有类似规定。因此,时效期间不会因为调解的启动而中断或者延长[9]。原则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不会导致时效期间中断,即使原告方已经因协商的进行而暂缓起诉。但若被告带着拖延诉讼的明确意图加入协商,可能会因此丧失提出时效抗辩的权利。

2.对审判和仲裁程序的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或者正试图进行调解,法院通常会延期审理。正式延期不太常见,却也非全无可能。若双方当事人积极寻求纠纷解决协议的达成,地区法院可以延长《地区法院规则》规定的时效期限,但《时效法》规定的时效期间不受影响。高等法院同样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自行延长或者缩短时效期限。(www.xing528.com)

另外,调解协议通常是当事人互相妥协的产物,其权利要求难免会在调解过程中大打折扣。协议的达成意味着解纷程序的终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1996年《仲裁法》规定,仲裁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将终止诉讼程序,并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制作仲裁裁决书。

3.对诉讼费用的效力

拒绝参加调解一般不会导致一方当事人在后续的诉讼中承担额外的费用。[10]然而,在对抗性诉讼中,如果败诉方曾经拒绝过调解,并且事实证明该调解的解纷方案相比法庭作出的最终裁判更为妥善,该方当事人将因此承担更为高昂的法律成本。无合理原因未参加法定调解,亦可能会导致该方当事人承担额外费用。比如,在租赁纠纷中,如果租赁法庭认为,在租赁调解员介入之前纠纷就应当被解决,那么租赁法庭可能会判定其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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