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能否高效、顺利地进行,与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密切相关。波兰调解制度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对调解员的职业培训尚未有统一的准则与规范。各类调解培训机构都可以根据内部规范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认证,对此也没有相关的监管体系来确保其培训质量。为此,司法部ADR公民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9日发布了调解员职业培训标准(Standards for Mediators'Training),以保证调解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该标准设定了调解员从业的基本职业技能与学识的要求,对调解员培训机构与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因此,这一培训标准不仅可以帮助调解组织及机构有效地培训调解员,而且可以帮助调解员选择适当的调解技能培训。此外,调解制度的专业化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调解程序化解纠纷的信心。一般而言,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个课时的调解理论与实践的培训,并且应获得相应的培训认证。
1.培训的内容
ADR公民委员会公布的调解员培训标准主要从调解基础理论知识及调解实际技能两个方面规定了调解员培训的内容。其中,调解基础理论知识包括调解的基本原则及形式,纠纷形成的过程及解决方式,相关的心理学知识以及调解的程序。
就基础理论知识而言,调解员应当熟悉调解过程及形式;调解的基本原则(自愿、公正、中立、保密),调解员的角色、权利及义务;调解的优势与局限;调解员的职业道德;调解员的行为规范。调解员还必须掌握纠纷的形成过程及化解纠纷的方法;调解程序与谈判、仲裁、判决之间的异同;谈判理论知识等等。此外,调解员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包括调解程序的法律依据,与调解程序相关的实践知识,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的原则,信息记录,各类纠纷的调解实践情况等。(www.xing528.com)
就实践技能知识而言,调解员必须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技能:(1)主持前期会议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启动协议。(2)遵守规则的同时能够采用恰当的调解技巧驾驭调解会议。(3)善于运用良好的沟通技巧(尤其是倾听与提问的技巧)的同时能注意保持自身的言辞中立。(4)善于分析判断,能够正确评估调解程序的价值。(5)辅助当事人提出化解纠纷方案。(6)协助起草调解协议的能力。(7)同其他专业人士协作。
2.培训机构及人员的要求
该调解员培训标准还对从事调解培训的机构及人员作了相应规定。首先,从培训人员的从业资格来看,培训人员应当具有高等学历或同等学力文凭;不低于两年的调解服务经验;与调解相关的培训或教学经验;具备从事调解服务的专业知识、调解相关法律知识、调解员行为规范知识。其次,培训机构设置的培训计划也须符合一定标准:合理设置相关的培训方案(不少于40个课时);规范培训费用;严格考核调解员培训成绩;依据培训的内容、时间、机构及人员严控培训认证。最后,从培训的形式来看,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主要通过互动式教学模式传授,比如模拟调解、案例分析、调解演示、角色扮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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