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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培训的发展与变迁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及调解组织的蓬勃发展,法国调解也在变迁中日益成长。满足资质认证条件并不意味着调解人能够持续拥有调解人的身份。如在刑事调解领域,法国司法部于1996年10月18日发布的通函明确指出,公诉调解人必须完成司法部批准的培训。通过对法国调解人教育培训发展脉络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法国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统一的调解人培训标准,即便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也局限于家事调解、刑事调解领域。

调解人培训的发展与变迁

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及调解组织的蓬勃发展,法国调解也在变迁中日益成长。其中,调解人的教育培训尤为关键。满足资质认证条件并不意味着调解人能够持续拥有调解人的身份。调解人的培训不仅是合法性要件,亦对调解人的能力、信誉以及调解的纠纷替代作用至关重要。为了契合调解职业化的发展趋势,保证调解人的调解技能及素养,完善而持续的教育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实践中,由调解组织提供调解人的培训,培训项目因培训内容、持续时间、完成指标及成本的不同而呈多样化。多数项目提供40~50个小时的基本培训,并在调解人通过测试、完成实习任务后,提供更为深入、专业的培训。培训主要以角色扮演或个案分析的模式进行,融合了心理学(如情感管理)、法律(如法律研究、法律介绍)和社会学(如战略性、系统性分析)等多学科的思维方式及处理技巧,包括主持商讨、倾听艺术、复述能力、情态捕捉、谈判心理以及总结分析技巧等培训内容。

各个调解组织培训项目的日益完善,提高了调解人的专业素养,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培训项目标准,各调解组织对何谓适格调解人、何谓合理的调解尺度等问题的认识各异,甚至导致滥用调解、损害当事人利益现象的频发。为抑制这种风险,各方开始探寻培训项目的标准化进程,特别是共同标准的建立。部分调解组织联合制定了调解培训章程,国家调解中心等全国性机构及调解员网络也试图推动建立普遍适用的调解行为准则、执业标准。[10]许多调解中心、协会在增加培训时间的同时,也加强与法院大学律师协会的联系,借助其教育力量及实践平台,拓宽培训渠道,拓展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则对特定领域的调解作了相关规定。如在刑事调解领域,法国司法部于1996年10月18日发布的通函明确指出,公诉调解人必须完成司法部批准的培训。在家事调解领域,立法机关于2003年12月2日创设了国家家事调解文凭,并通过2012年3月19日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家事调解人的培训。首先,家事调解文凭的申请者须拥有社会、健康或法律等领域的相关文凭或专业经验,并参与、通过初始遴选程序。其次,要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490个学时的理论课程,105个学时的实践课程。理论课程囊括315个学时的调解技巧培训课程,63个学时的法律课程,63个学时的心理学模块训练,35个学时的社会学模块训练以及14个学时的报告写作方法模块训练。[11]培训时间可达3年以上。最后,由地方行政长官为合格者颁发家事调解文凭。此外,该决定亦详列了考试规则及文凭颁发条件。(www.xing528.com)

通过对法国调解人教育培训发展脉络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法国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统一的调解人培训标准,即便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也局限于家事调解、刑事调解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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