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调解制度在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充分建立并运作起来时,奥地利的调解制度和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仍处于萌芽期。时至今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奥地利纠纷解决研究领域学术讨论与政策制定的聚焦点。作为一项新兴发展的职业,奥地利的现代调解制度不断发展与改革,并继续在基础性技巧、实际知识和科学理念方面影响着上述学科领域。基于对这两个特点的考虑,奥地利调解训练模式与美国的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
当调解制度在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充分建立并运作起来时,奥地利的调解制度和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仍处于萌芽期。时至今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奥地利纠纷解决研究领域学术讨论与政策制定的聚焦点。调解在家庭纠纷、校园纠纷、商事领域纠纷(民事法)、环境冲突(行政法)以及“被害人—加害人”调解制度(刑事法)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2]在奥地利,有一系列职业和职业化的工作提供着传统意义上的类似于调解的服务。这些职业领域包括指导、顾问、精神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团队动力学、组织机构发展、法律、仲裁和管理学。作为一项新兴发展的职业,奥地利的现代调解制度不断发展与改革,并继续在基础性技巧、实际知识和科学理念方面影响着上述学科领域。因此,调解实践的先驱大多拥有心理学和治疗学背景,他们创造了大量富有改革性和推动性的调解范例,这些范例即是调解文化主要追寻的对象。在非私下沟通的情况下实现调解的便捷与顺畅,成为调解员训练主流模式关注的焦点。换言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会谈始终贯穿整个调解过程。此外,对于当事人而言,相较于连续性会谈,他们更普遍的是选择多方调解会谈模式。基于对这两个特点的考虑,奥地利调解训练模式与美国的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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