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干预及法定期限溢出、不符范围等问题

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干预及法定期限溢出、不符范围等问题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仲裁裁决可以予以撤销”,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司法干预。仲裁庭未按照仲裁协议约定的程序解决纠纷。法定期限届满后,仲裁庭才作出仲裁裁决。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裁决缺少执行部分、裁决作出的日期、地点和仲裁者签名。仲裁裁决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强行性法律规范。

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干预及法定期限溢出、不符范围等问题

“仲裁裁决可以予以撤销”,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司法干预。[14]司法对仲裁的监督是由仲裁所具有的契约性和司法性决定的,是对仲裁决定机制形成制衡的必然要求。[15]新《民诉法》第610条的规定将1865年罗马尼亚《民事诉讼法》第365条第1款的规定修改为:将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力由高等法院[16]转移到仲裁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所在地法院必须在受理撤销仲裁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裁定,除非具有新《民诉法》第608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即如果宪法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违宪审查,则法院处理时间为3个月;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庭补正仲裁裁决,则期间将从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新《民诉法》第608条第1款规定可以申请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如下10种:(1)争议事项不具有仲裁性。(2)仲裁庭未按照仲裁协议约定的程序解决纠纷。(3)未按照仲裁协议建立仲裁庭。(4)当事人缺席法庭辩论或召唤程序不合法。(5)法定期限届满后,仲裁庭才作出仲裁裁决。(6)当事人一方申请延期,另一方未同意。(7)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8)仲裁裁决缺少执行部分、裁决作出的日期、地点和仲裁者签名。(9)仲裁裁决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强行性法律规范。(10)仲裁裁决宣布后,宪法法院认为其违宪[17]。新法删除了“导致仲裁不能履行的裁决部分”和“仲裁裁决内容侵权”两种法定情形,因为前者有可能被裁决说明程序移除,后者可能在仲裁裁决补充过程中被要求。(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