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仲裁法修订内容及其影响-标的物、期限及上诉机会

新仲裁法修订内容及其影响-标的物、期限及上诉机会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的仲裁法规定了抗辩的可能性,其条件是标的物必须为仲裁协议涵盖的内容。新的仲裁法延长了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间,由旧仲裁法规定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裁决不可上诉的趋势。由仲裁庭更正及澄清终局裁决的可能性,包括当裁决被提起撤销之诉时可请求对裁决作出修正。

新仲裁法修订内容及其影响-标的物、期限及上诉机会

仲裁法共62条,分为如下12章:仲裁协议、仲裁员和仲裁庭、仲裁庭的管辖权、保全措施和初步命令、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和仲裁的终止、仲裁裁决的抗辩、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国际仲裁、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具管辖权的法院、最后规定。与旧法的条文规定相比较,新仲裁法在很多方面都作了较大的改动。新仲裁法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需要配合时代和现代科技的发展,摈弃了旧法中一些不完善和落后的条文和做法,并以较先进和清晰的条文和做法取而代之。立法者充分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以下简称《示范法》)的各项规定,新仲裁法基本上符合现代国际仲裁实践和时代发展的需求。

新仲裁法旨在为自愿仲裁建立一项最接近国际仲裁标准的法律制度,并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作为立法的主要参考基础。对比旧的仲裁法,新仲裁法中比较重要的修订有以下五点:(1)仲裁庭除可对主要争议事宜作出裁决外,也有权下令采取临时措施以及下达初步命令。(2)新的仲裁法规定了抗辩的可能性,其条件是标的物必须为仲裁协议涵盖的内容。此外,只要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在一定的条件下容许第三人参与仲裁程序。(3)新的仲裁法延长了作出仲裁裁决的期间,由旧仲裁法规定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虽然延长仲裁裁决期间可能有损仲裁迅速解决争议的特点,但亦同时减轻了仲裁庭的压力,让仲裁庭有更充分的时间取证和邀请专家出庭作证,以增加仲裁裁决的准确度及可信性。(4)裁决不可上诉的趋势。旧仲裁法第29条第1款规定:“除非当事人已放弃上诉的权利,否则如同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的上诉一样,可以对仲裁裁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新仲裁法第39条第4款则规定:“只有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上诉的可能性及裁决并非依据衡平法或通过友好仲裁作出的,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上诉。”对比旧法可知,新仲裁法已逐步倾向于采取一裁终局的原则。(5)由仲裁庭更正及澄清终局裁决的可能性,包括当裁决被提起撤销之诉时可请求对裁决作出修正。(www.xing528.com)

整体而言,新法比旧法的规定更详细、完整,但亦因此更加严格,例如在仲裁员的资格要求方面,规定仲裁员必须是独立自主和公正无私的。新仲裁法亦较接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的规定,有利于商事仲裁专业服务化的发展。因此,即使有人质疑新仲裁法设立的目的在于将法院的案件转移至仲裁市场,该法仍然受到法律界的欢迎,因为无法否认新仲裁法的确比旧法先进和完善。除此之外,新仲裁法更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及相关仲裁规则,还可以通过协议确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地点、仲裁程序使用语言、仲裁的法律适用以及仲裁裁决的作出方式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