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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仲裁的范围及限制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今,只要当事人合意将纠纷提交仲裁,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可裁的。传统上都是由法院充当解决此类纠纷的家长角色,即使有时仲裁被允许,法院也会对这些仲裁裁决进行更加严格的司法审查。[17]2.《麦克伦—福克森法》中明确规定,保险纠纷不可仲裁。最高法院在Circuit City Stores,Inc.v.Adams[21]一案中以5∶4认定并非所有的雇佣合同都被排除在FAA适用范围之外。除了FAA第1条规定的海员和铁路员工雇佣合同外,运输业工人的雇佣合同也被排除在可仲裁事项之外。

纠纷仲裁的范围及限制

虽然早年的通说认为,仲裁更适合解决事实密集型的商事纠纷或者那些凭日常生活经验就可以解决的案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认识逐渐发生了变化。在1991年的Gilmer v.Interstate/Johnson Lane Corp.一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像证券、反垄断这样复杂的案件,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纠纷的案件,仲裁员依然有能力审理和裁决。近年来,美国法院向仲裁员敞开了诸如反垄断、破产、证券等类型纠纷的大门。如今,只要当事人合意将纠纷提交仲裁,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可裁的。不可裁的案件仅限于以下几种:

1.在家庭法领域,法院不愿将涉及未成年人子女利益的案件交由仲裁庭处理。传统上都是由法院充当解决此类纠纷的家长角色,即使有时仲裁被允许,法院也会对这些仲裁裁决进行更加严格的司法审查。[17]

2.《麦克伦—福克森法》(McCarran-Ferguson Act)中明确规定,保险纠纷不可仲裁。具体而言,在Standard Sec.Life Ins.Co.v.West[18]一案中法院认为,当争议事项对转移或传播投保人的风险有影响,以及争议事项对于保险关系的成立是必要的组成部分以及发生范围仅限于保险业的时候,争议不可仲裁。(www.xing528.com)

3.在消费者纠纷中,由于消费合同大多是格式合同,或者消费者根本未与厂家就此合同进行过谈判,一些法院认为,根据《马格奴森—莫斯保固法》(The Magnuson-Moss Warranty Act),即使生产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签订了涉及质量保证纠纷的仲裁协议,当事人也不能提起强制性的仲裁[19],但也有一些法院否定了这一观点。[20]

4.某些雇佣合同争议也具有不可仲裁性。最高法院在Circuit City Stores,Inc.v.Adams[21]一案中以5∶4认定并非所有的雇佣合同都被排除在FAA适用范围之外。除了FAA第1条规定的海员铁路员工雇佣合同外,运输业工人的雇佣合同也被排除在可仲裁事项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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