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特立在《新学制商榷书》中指出,研究学制课程的程序是:第一,“先定教授最终之目的,如新学制所议决之六项标准是也”;第二,“目的既定,即当研究用何种教材,及教材应有如何之分量与浅深之度,方能达此目的,则课程表及教授细目当早编订也”;第三,“教材细目既定,即需统计共需多少小时,方能教完此项教材。及一年可共授若干小时,几年可以毕业可以定矣”。
谈到课程的价值取向,徐特立认为:“程度不能融通,所以应社会的需要;学年必须融通,所以应国民的经济力,又所以应天才生及低能生之个性。”具体说来,他强调制订课程有三个重要标准:“教与学都要适合当时社会的要求和受教育者个人年龄与学历情况,以及时间不浪费,思想不混乱。”他认为“国文、算术、体育、图画、唱歌等课程都有时代性”,主张课程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过去的课程标准,今天不适合的话,可以全盘否定,进行改造”,要不断使课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课程编制,徐特立认为,从小学到大学整个教学进程中,课程科目的划分犹如树木枝叶的生长:由主干而粗枝,而细枝,而群叶,而叶脉。这就是说,因为各类学校教学要求不同,所以就要由不分科到分科、到再分科。他说:“不分科的普通常识是教学的出发点。对于最初受教育的人,是要把他各方面的原始经验加以整理,使之成为科学常识,然后在这科学常识的基础上,逐渐分化为若干必修的科目和随意的科目;至于科目之最细密、最高度的分化,那就是专门学校和大学的课程了。”
根据课程科目的发展状况,徐特立提出由小学到大学五种科目的具体分类:“一、不分科的百科全书课。初级小学一年级有这种办法。曾见之于德国和法国。二、小学分为自然、社会及劳作等三个科目,曾见之于苏联小学。三、初级小学以修身、国语、算术、体操为必修科目,自然和社会包含在国语内,唱歌、图画、手工列入随意科目中,曾见之于日本小学校,四、中等学校也有并数科为一科的办法,如混合数学及博物、理化等数科的办法。五、中等以上的学校,都是以一科分为若干专科。”
徐特立指出,分科课程都是人为的,可以这样分,也可以那样分,无固定不变的分科法。但分科法也不是无规律的、绝对自由的分科法:两个极端的分科中也有中间事物做媒介。徐特立认为,科学分类,是为着专门化,以便于研究,越专门就越细分。至于开始学习的学生就不能独立地攻击一点,而是从全面的联系去了解一点。但目的不是全面的。就是说,初学者的学科,以联系学习为宜,不一定要分科。(www.xing528.com)
徐特立还把课程归纳为学科课程与术科课程两大类。他说:“学科和术科伴着发展,互相转化,互相帮助。一切生活,一切行动,不停止在当然上,而需要了解其所以然。一切知识和技术,都要通过脑的分析和集体的讨论,并经过手的试行,得到一定效果。这就是学科和术科的亲密合作,脑与手的亲密合作。”因此,徐特立反对学科课程和术科课程分离,反对只向单方面发展。他说:“只向一方面发展,造成半身不遂的、畸形发展的国民。一切畸形发展,就会失掉发展的可能性。”
徐特立认为“科目是自然的”“课程是人为的”“程度底的人要用百科全书”式课程,“多科目合为少课程,是教程度低的;分课程为许多科目,是教高程度的”。
关于课程设置与学校性质的关系,他指出:“各种不同的学校,都有他的一定教学任务,如徒工学校应以术科为主,学科应该只作术科的说明;普通学校以学科为主,术科只作学科有力的助手。至于哲理,只应该替学科服务,不是为学哲学而学哲学;只有大学校,哲理才有独立的地位。”“一个课程是百科全书,两个课程是人和物。人是社会的,物是自然的。对人和物的认识是学科,对人和物的改造是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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