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都认识到创新精神的重要性,甚至把它提升到作为知识社会之根本的高度。同时把教育与创新精神紧密联系起来,以为只有在教育中实施创新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推动社会的发展。但实际上,创新精神如何教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创造性是否可教,目前的科学研究还没有定论。西方40年代曾兴起过技能训练的方法,我国在80年代中期也出现过思维训练之类的做法,但时至今日,对于创新精神如何教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可以明确的是,实施有关培养创造性的教育决不会像传授知识那样,有明晰的内容、确定的方法、严格的步骤、完善的检测。其次,创造或曰创新,其核心是“新”,即不是因袭传统做法,简单套用,照抄照搬,它必须是以新的形式、新的内容出现,其核心是发散的、差异的和独特的。而教育所能教的是别人已有的经验、知识或教训,传递的是既成事实且整理成系统的知识,它要求的是逻辑推演的线性关系。显而易见,教育与创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尽管所教内容对后来的创新可能有所启发,但这种启发的导向、结果都不能确定。质言之,教育并不必然带来创新的结果。其三,知识与创造性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教育是传递知识的过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人否认知识的重要性,问题是如何解释“教育既有培养创造精神的力量,也有压抑创造精神的力量”。(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学会生存.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88).)一方面,如果创新能力的培养仅通过思维训练就可以达到,那么知识的传授也就成为可有可无,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创新的累赘。但实际情况是,创新从来就不是空洞的,而总是依托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几乎不存在无知识的所谓创新,也不存在能够脱离知识而存在的单纯的能力。知识与能力两者之间实际上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知识为创新提供原料,创新是知识的转化与整合。从知识形态上看,任何一种创新都是先把原有的知识从固定的结构中游离出来,然后在全新的组织中产生全新的系统、全新的知识结构。因此说创新在内容上总是为原有的知识所制约,而且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有利于创新,都能够成为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过于繁琐的“公共知识”恰恰是创造的阻抑力量。所以说,教育并不必然培养出创造精神,创新与教育的结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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