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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科目的优化设置与学科综合实践活动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考科目的设置应走“3+‘完全大综合’+1”的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1”是根据学生个人的特长、兴趣、爱好所选择的学科,而“完全大综合”是不局限于学科内的理科(文科)综合,也不局限于学科内的(6~7)科的大综合,而应该是整个课程设置的所有内容的综合,包括学科知识和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学校选修课几大部分甚至是高中毕业生所应该掌握的科学、人文、生活等知识。

高考科目的优化设置与学科综合实践活动

课程计划(修订稿)在课程设置上作了较大的改动,使其更具有时代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改变了过去的繁、难、窄、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体,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重视课程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3)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养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4)改变过去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研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和合作的能力。课程的设置具体分为两大块:学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其中必修课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健康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设有数学、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7门学科以及地方和学校根据学生兴趣要求和发展需要所开设的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使我们所培养的人是符合21世纪知识经济、现代信息技术和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背景下人的素质要求的。

但目前我国的高考无论是“3+X”模式还是原有的“3+2”模式,高考科目仍然很窄,未能完全涵盖高中的课程内容。以浙江、江苏等十几个省采用的“3+综合(文、理)”的考试模式来看,高考所考的科目只占高中课程设置的学科科目的50%,而以广东、河南、上海等省(市)的“3+大综合+1”的科目组,高考所考的科目也只占了75%~82%,其余省、市的“3+2”的模式占比例就更少了。而这几种模式的高考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以及地方、学校所开设的选修课基本不考虑。由于高考所考的科目与高中课程所设置的科目不相一致,就很容易导致中学为了应付高考而随意删除与高考无关的课程,或虽然不删但课程实施过程中随意应付、降低要求。家长和学生同样会因为高考不考,对这些课程的学习敷衍了事,达不到课程改革的目的。尤其是像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地方和学校的选修课等边缘学科的授课质量就难以保证。还有像“3+综合(文、理)”这种模式,学生的选择性不大,也易造成群体偏科。(www.xing528.com)

我个人认为,为了体现学生的个性与共性的发展,为了保证高中所开设的科目的教育质量,为了使高考促进而不是制约课程改革。高考科目的设置应走“3+‘完全大综合’+1”的模式。“3”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1”是根据学生个人的特长、兴趣、爱好所选择的学科,而“完全大综合”是不局限于学科内的理科(文科)综合,也不局限于学科内的(6~7)科的大综合,而应该是整个课程设置的所有内容的综合,包括学科知识和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学校选修课几大部分甚至是高中毕业生所应该掌握的科学人文、生活等知识。“完全大综合”不应设大纲和说明,且题量要大、覆盖面要广,这样就能真正地考查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和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推动中学能扎扎实实地实施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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