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 生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罗芳伯乡试不第,于是漂洋过海,来到今西加里曼丹岛的婆罗洲。 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帮会,主要的对手是天地会。 与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兰芳会不断发展壮大。
当时,东万律内部矛盾激烈,同时西方殖民主义不断入侵。 尤其是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殖民者经常联合东印度公司,多次向坤甸一带发动武装侵略。 罗芳伯和他的伙伴,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 这块地方有10 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著好几十万,由他们组建起了兰芳公司,从而将所有人的利益捆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联合体。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整合在一起,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正式以一个军队的面目出现。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 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兰芳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 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实行民主制度。
兰芳共和国在军事、财政、经济、教育、司法都取得了不错的功绩。(www.xing528.com)
军事方面,创建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有少量常备军驻扎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 平时国民各安本业,只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在国家面临危难的时候,这些青年人就被征召进军队。
财政方面,设立税收督察官,依靠征税方式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贸易类型主要是出口为主。
经济方面,努力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实施统一经营。
在司法方面,在长期与以天地会做斗争的过程中,兰芳共和国也逐步使用起了天地会的纲领,经过一番修订以后变成普及易行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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