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2018年3月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至2020年,累计投入超过9.5亿元,新建及改造提升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设施、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园林绿化建设等基础设施。持续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和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同时,大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编写印发宣传单,策划“创卫随手拍”“创卫知识竞赛”“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2019年12月27—29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于对乐山市创卫工作进行暗访,2020年2月通报暗访结果,乐山市创卫工作以807.7分的成绩,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暗访考核。
7月13日,“双创”文艺汇演在乐山广场举行 (乐山新闻网李丽秋 摄)
强化组织保障。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后,对照创建标准,高位推动建体系,统筹结合抓创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担任创卫工作指挥部总指挥长,总指挥部下设创卫办及4区分指挥部和9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以区为主体,市级部门牵头指导的工作模式。同时,坚持全域布局、全局推进,将创卫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8·18”特大洪涝灾害灾后防疫等统筹结合、“一盘棋”推进。建立督查问效机制,市创卫办会同市委目标绩效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查、模拟检查、随机暗访、媒体曝光等方式,深入一线督查督导,确保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创新工作机制。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巩固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常态化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形成“人人为创建,创建为人人”的强大共识。一方面,有效推行街(片)长、红袖标等制度,建立老旧小区居民自治机制,全民共同参与创卫工作;将创卫投诉热线整合并入到市心连心服务热线12345,集中受理创卫投诉事项;整合市区两级媒体资源,常态开辟专栏、专题,播发创卫相关稿件。另一方面,策划开展“创卫随手拍”“创卫创文知识竞赛”“广播体操比赛”“双创文艺演出”“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推动创卫工作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在2019年12月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对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卫生状况的民意测评中,市民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知晓率99.8%,支持率99.4%,对所在城区总体卫生环境的满意率98.2%。
建管并重。加强公共场所监管,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常态化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及工作推进会,通过拉网巡查、重点指导等方式实现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深化食品卫生监管,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乡镇(片区)基层监管所,初步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监管体系。同时,严密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直报系统;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出台《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条例》,严格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审查和卫生监督检测,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制订“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方案,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www.xing528.com)
落实健康工程。不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系统推动健康教育、卫生服务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基础工作。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大医疗机构通过出院电话随访、健康讲座、健康巡讲、多媒体播放视频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控烟行为;建立乐山市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指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科,健全院内感染控制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感染科和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合理,布局、流程规范。全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率、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市中区建成省级慢病示范区。近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多年低于四川省平均水平;制发《乐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细则》《乐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实施细则》,坚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购买专业消杀服务,对公共地段及重点场所开展专业消杀,减少和清除“四害”孳生地。
优化城市环境。不断强化硬件配套环境、城乡卫生环境、生态宜居环境提升力度,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建设行动,提升路灯照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给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设施保障能力;新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新建、改造农贸市场、公厕,新建、扩建道路等,解决“遇雨多涝”“马路拉链”等城市病,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成立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统筹推进绿秀嘉州行动、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常态化办好“环保曝光台”,实现小造纸“清零”、小锅炉“清空”、小水电“复原”。
编者注:2021年1月6日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乐山市(含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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