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2亿元,增长3.34%。其中税收收入66.82亿元,下降3%,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5.39%,较上年下降3.63个百分点。全市到位上级资金279.9亿元,较2019年增长27.9%,其中专项债券81亿元,较2019年翻一番。
【财政支出】 经济支出。制订《乐山市2020 年重点推进项目“挂图作战”资金筹集方案》,筹集“挂图作战”项目资金331亿元,推动滨江路、滨河路、檀木南街及棉竹互通改造等项目建设;做好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资金保障;下达“一总部三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9720万元,下达工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支持光伏产业园区建设。
民生支出。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高于全省4.7个百分点,分配下达34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资金34.1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考综合改革、职业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下达各级社会困难群体救助资金5.7亿元;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发放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1.3亿元;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兑现就业创业补助1.2亿元;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
抗疫救灾支出。落实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兑现就业创业补助1.2亿元。落实国省减税降费、稳岗就业和乐山市出台的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十条、支持文旅企业十条、稳岗就业十二条等政策措施,全年减免税费12亿元,社保减免、稳岗就业支持17.8亿元,贴息支持发放“战疫贷”10.9亿元,财政直接补助4522万元。争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7.84亿元,制订《“8•18”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资金平衡方案》,支持住房重建、群众生活补助、城市内涝治理、防洪工程、江心岛建设等。(www.xing528.com)
【财政改革】 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实施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改革,分类分档实行定额标准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乐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全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停车场公厕PPP项目、农村教师周转房和中小学生宿舍建设等项目绩效评价。推进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制订《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成相关教育、水管单位下划。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改革。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年全市未发现违规举债行为,综合债务率低于风险警戒线,政府债务总体可控;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超额完成任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率先探索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发运用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全省推广使用。推进债务展期和重组,对利率较高、期限短的债务“以低换高、以长换短”,缓释政府偿债压力,全市未发现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支付违约事件。
乐山市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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