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文化民生体系是实现国家在文化领域的有效管理和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新时期深化文化民生体系建设,在发展方向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文化民生体系是其建设的基本遵循。只有在正确的发展方向指引下,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才能做到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文化民生体系建设的中国路径,这是新时期建设文化民生体系的大框架、大格局、大趋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 年1 月14 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是指导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现代文化民生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总体要求”中首次提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我国在文化建设中自觉自信的体现,是探索中国特色文化民生发展道路的宣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主要目标,以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逐步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重庆特征的现代文化民生体系,为重庆构建现代文化民生体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www.xing528.com)
以人民为中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文化民生体系的最根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为了谁的问题”是根本的价值判断和实践的首要问题。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特点是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中国特色现代文化民生体系的特征。我国文化民生体系建设不是以福利社会的建设为前提,而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为前提,是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能,其服务主体是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协调社会服务、私人服务。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现代社会个体主义意义上的公民,也包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意义上的人民。政府不仅为公民提供文化服务,还要在文化资源的调配、管理方面发挥更主动的作用。这要求我国的文化民生体系建设不能简单地强调个体意义和抽象意义上的“公民”文化权利,而应充分重视处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的文化权利,重视各区域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把基层文化民生体系建设作为核心,全力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民生体系建设所致力于实现的公平正义应当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公平正义,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切切实实享受到的普遍的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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