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8 年至2000 年为我国文化民生政策的初始阶段。1982年,中央陆续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省图书馆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截至2000 年,中央政府相继出台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西部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化民生政策。
1978 年至2000 年为我国文化民生政策的初始阶段。这个阶段的文化民生政策主要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方面的相关规定。1982年,中央陆续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1987年,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标志着文化市场的开放;之后,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逐渐重视并制定措施规范文化市场的管理。
在文化民生政策的初始阶段,我国出台了为数不多的关于文化民生的政策文件。截至2000 年,中央政府相继出台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1992)、《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1998)、《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9)、《文化部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西部文化建设的意见》(2000)等文化民生政策。这些政策对文化民生场馆建设及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和老年人群体等的文化民生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表明了文化民生政策的雏形开始形成。然而,该阶段文化民生相关政策辐射面较小,政策的专业性、系统性均较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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