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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民生建设的政策演进与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文化民生政策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政府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法规解读等类型的政策性文件。自文化民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被提出之后,我国在文化民生发展的各个时期均有不同类型的政策陆续出台。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根据我国文化民生政策年出台数量的变化和走势,结合我国文化民生政策不同时期的内容和特色,可将我国文化民生政策发展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中国文化民生建设的政策演进与优化

文化民生政策的初始阶段(1978—2000年)

文化民生政策的探索阶段(2001—2005年)

文化民生政策的深化阶段(2006年至今)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三十三届会议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对文化政策作了如下定义:“文化政策和措施”指地方、国家、区域或国际层面上针对文化本身或为了对个人、群体或社会的文化表现形式产生直接影响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包括与创作、生产、传播、销售和享有文化活动、产品与服务相关的政策和措施。[1]而文化民生政策是政府为了协调并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地享有基础性文化民生而制定的与文化民生供给及文化民生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计划措施。(www.xing528.com)

在我国,文化民生政策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政府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法规解读等类型的政策性文件。自文化民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被提出之后,我国在文化民生发展的各个时期均有不同类型的政策陆续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1978 年至2015 年间,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出台了文化民生政策50余项,政策种类包括了文化民生及其产业的发展规划、各类文化民生场所及设施建设或管理标准、文化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等。我国文化民生政策的数量在2001 年以后较2001 年以前有明显的增长,并呈现出阶段性波动式增长的特征,在2002年及2013年分别达到阶段性高峰。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根据我国文化民生政策年出台数量的变化和走势,结合我国文化民生政策不同时期的内容和特色,可将我国文化民生政策发展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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