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精神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历史上各个时期都有体现。民本思想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中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先秦诸子的论著、秦汉儒学的经典、宋明理学的典籍中,还是在隋唐诸帝的君道理论、明清王朝的统治思想中,都或隐或现地蕴含着“民本主义”的思想情结,形成了独特的民本政治话语。这种理论话语,隐约可见民权意识的印记,蕴藏着丰厚的民生思想传统。
先秦是中国文化的发祥期,中国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逐渐萌芽并发展起来。梁启超说,“综观此时代之学术思想,实为我民族一切道德、法律、制度、学艺之源泉”[75]。《尚书》提出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观点,蕴含着深刻的民权理念。“‘民惟邦本’是一个关于价值法则和政治法则的判断,是一个关于人民的主体资格的判断,还是一个关于政治合法性的判断。”[76]《荀子·大略》中“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即论证了天民关系与君民关系,蕴含着“君因民”而立的观点,隐晦地表达了民众拥有自身利益的思想。“儒家之民本思想可谓至孟子而奠大基,二千年来之大儒,虽在君主专制的气氛之下,仍无不坚守孟子‘民贵君轻’之义。”[77]
明末清初,一些进步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等人提出了“公天下”的思想,指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君主与臣民一样应当服务于“天下公利”,并试图通过制度革新建立对君主权力的制衡机制,其中包含着对作为权利要素的力量与能力的“倚重”。[78]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民权依赖于民本而存在和表达,民本成为民众权利诉求的凭借和政治合法性的标尺,但民本思想仅停留在“天生民而立为君”的认知层次。总的说来,中国传统的民本学说里“还缺乏明确的作为制度操作概念的民权”[79]。
清朝中叶以来,封建专制政治的腐朽与没落,使中华民族陷入沉重的危难之中。出于“救亡图存”“图强自保”的需要,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纷纷面向西方诸国,译介其政治著作,一时间“西学东渐”蔚然成风,“权利”一词得以产生并生根发芽。讲求权利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规则的道德”,并最终实现了从“天生民而立为君”向“天生民而授之权”的观念转化。这种转化,是在欧洲启蒙思想与中国民本传统的共同催生下实现的,与民本思想传统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80]王韬提出的“天下之治,以民为先”[81]的观点,反映出其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尊重;而他所倡导的“君民共治”政体,是在结合中国民本思想与西方民权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梁启超认为,“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82],“三代以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83]。谭嗣同认为,“中国所以不可为者,由上权太重,民权丧失”[84]。何启、胡礼垣指出,“谓国而无民权,无异于谓天之无日月”。[85]这一时期,进步思想家和维新派阐释、论证的民权思想,旨在召唤赋民众以权利,以达到改制变法、救亡图存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民权概念得以初步形成,但作为民权核心要素的自由、民主等观念未能普及。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先驱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将民权与民族、民生并立,民权成为政治革命的一面旗帜。中共早期领导人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对“民权”也多有论述。陈独秀说,“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也”[86],强调立宪政治的关键在于尊重人民主动的地位并赋予人民自由权利。李大钊提出人与人之间“只有自由联合的关系”应该建立“纯正的‘平民主义’”的社会。[87]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为理论基础,继承并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确立了人民主权的政治原则,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保证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
民本主义是中国政治思想传统的根基,它不仅蕴含着民权思想的幼芽,而且以民生作为现实关切点。与民权观念的朦胧态存在形成对照,民生观念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表达。梁启超曾评论道:“文化演进较深之国,政治问题必以国民生计为中心,此通义也。我国盖自春秋以前,已注重此点。‘既富方谷’‘资富能训’诸义,群经既所屡言。后此诸家政论,罔不致谨于是。”[88]关于“民生”,《左传》中有“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表述;《孟子·滕文公上》将民生问题、井田制与仁政联系起来做了论述,并提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的论断。《墨子》指出,“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乐(上)》);提出要建立“兼相爱,交相利”的大同社会。墨子的思想体现着一种民众关怀,带有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管子·权修》说,“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管子将“民之生计”与“君之所欲”对照起来,要求统治者节用有度,避免“上下相疾”引发社会混乱。先秦诸子对民生问题的论述多以民本思想为内核。民生与民本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没有民本的理念,就没有民生的关怀;而没有民生的关怀,就无所谓民本。
进入封建社会以来,统治者普遍以儒家学说作为正统理论,道、墨等流派的思想逐渐被边缘化,而儒家思想原有的批判现实的功能也因服务于统治需要而衰减。在封建社会中,民生思想蕴藏的平均土地的诉求与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格格不入的,因而不能转变为国家的制度安排,只能在贫苦百姓的呐喊中、文人墨客的作品中、改革志士的蓝图中出现。但无论如何,民生命题还是延续着思想的生命力,并出现在政治改革者变法的方案中。王安石变法提出的“青苗法”,其意即在于解决民生问题。宋代理学大家朱熹不仅主张“格君心之非”,而且提出了屯田的设想,并在担任地方官时推行“社仓”,以解民困。“社仓”一法,“爱民之诚、体察民情之深细又远非常人所及”。[89]而后,围绕民生问题,儒家们也多有论述,但并无波澜。(www.xing528.com)
明朝中叶,王阳明从民间立场出发对儒学做出新的解释,早期启蒙思想开始萌芽,民生命题发生了“从庙堂走向民间”的重大转折。泰州学派的出现即是这种转折的体现,该学派关注平民生活,体察民间疾苦,促使儒学从“圣人之道”向“百姓日用”转化,从“君道”向“济民”转变。日本学者沟口雄三认识到中国民生思想的内发性,认为晚明的阳明学是“将儒教道德(具体讲是明太祖‘六谕’中有关孝悌的道德)广泛地普及于民间社会,以使民众自觉地承担起乡村秩序的一场精神革新运动”[90]。
启蒙时期的民生思想,实现了立场的重大转变,从维护封建秩序转向主张社会变革,蕴藏着批判和解构封建秩序的潜能。顾炎武提出,“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民德厚而礼俗成,上下安而暴虐不作”(《亭林文集·卷五》)。王夫之明确提出了“私欲之中,天理所寓”(《四书训义》)的观点,颠覆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礼教,肯定了人的欲求存在的正当性,为民生问题提供了理论论证。黄宗羲不仅提出要以井田解决民生问题,而且提出了“工农皆本”的思想。明末清初,“经世致用”之风日盛,民生问题在民间互动的意义上受到思想家的关注。及至清朝后期民族危亡之际,社会危机空前,民生问题凸显。太平天国颁发的《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民生纲领。
清末,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将进化论思想引入传统儒学之中,提出人类社会是依照“据乱—升平—太平”的顺序发展的,而后以恢复先秦儒家大同思想为名义,阐述了维新变法主张及社会大同理想。康有为认为,“据乱之后,易以升平、太平,小康之后,进以大同”[91],“吾既生乱世,目击苦道,而思有以救之,昧昧我思,其惟行大同太平之道哉!遍观世法,舍大同之道而欲救生人之苦,求其大乐,殆无由也”[92],康有为“对大同世界美丽愿景的热情向往和注目于‘人’的世俗生活的现代理念,不仅对当时的改良派运动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而且为未来中国的近现代革命实践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精神动力”[93]。康有为的大同小康论,把民生命题从传统转向现代,树立了宏大的视野与愿景,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实现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性转变,是近代以来中国仁人志士们不懈追求的目标。20 世纪初,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先驱孙中山明确提出了“三民主义”的革命纲领,构想出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路径。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明确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指出“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94]。1924年,孙中山在阐述民生主义时指出,“以民生为社会历史的中心”[95],“民生就是社会一切活动中的原动力”[96],进而提出了以“振兴实业”“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注重分配”为核心内容的民生发展之路。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中国的国情相联系的,是对中国传统大同理想的创造性转化。他说,“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做全国大生利的事”[97],要达到“少年的人有教育,壮年的人有职业,老年的人有养活。全国男女,不论老少,都可以享乐”。[98]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包含着社会主义的愿景,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纲领和当代中国的民生政治观,在思想观念上有着一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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