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理论是以18世纪欧洲历史发展为背景进行的理论概括。这一理论的前提是,在欧洲封建社会的近代化过程中,一种可称之为私人要素与公共要素的两极分化过程也随之展开,分化出代表公共权威的国家和与之相对立的私人领域的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产生分离,使得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别开来。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首先,公共领域在本质上属于私人领域,“因为它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所以,对于私人所有的天地,我们可以区分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1]其次,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并对二者进行调解的领域,它位于狭义的市民社会亦即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家庭以及其中的私生活也包括在其中)与国家亦即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第三,公共领域分为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前者指涉文学、哲学、历史文化等一般意识形态的公共讨论,后者指涉与国家活动相关的公共讨论。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2]。
在运用这一理论来讨论中国近代史学期刊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近代中国社会是否具备了如18世纪欧洲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条件,是否具备了公共领域产生的可能性?其次,公共领域本质上作为一种公共舆论在近代中国是否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如果具备,其途径又是如何?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是否出现了国家和社会的分离?学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清末民初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减弱,社会的自我调节和自控性得到了加强。我们可以从其时资本主义若干经济要素的发展来对此有所了解。首先,从资本主义工业发展来看,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后,中国官办军事和民用工业开始起步。1895年以后,外资不断涌入,纷纷在中国建立工厂。此后,虽经政府改制与军阀混战的影响,但中国早期资本主义工业还是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3]。其次,市场因为铁路交通的发展而迅速扩大,1905年至1922年,修成铁路共一万余里,将上海、天津、北京、广州、南京等东部主要城市连为一体。第三,信息流通方式得到改变和发展。至1922年,全国共有邮政局所一万多处,计有火车邮路两万余里,轮船邮路三万余里,民船邮路四万余里,邮差邮路六十万余里。同时,电报和电话事业也有所发展。第四,金融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从1896年到1911年,累计成立银行17家,在上海等地还出现了以股票交易为主的各种交易所和信托公司。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促使社会新的阶层——资产者及其相关群体开始出现,这一群体内虽然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而且脱胎于旧的专制体制之内,与以往专制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整体上与旧的专制体制是根本对立的。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更多不是依靠对政府的权力寻租来获取权利,而是依靠资本运作规律来实现。随着这个群体的不断扩大发展,必然带来对政治权利的诉求。封建国家虽然也力图控制这股新型势力,然而在近代中国外患与内乱的现实条件下,这种控制显然缺乏力度。
总的来看,清末太平天国运动使得国家控制力弱化而地方绅士集团对地方事务的控制力得到加强,同时洋务运动兴办资本主义工商业,市民阶层的数量逐步扩大,农民和土地的依附关系也开始减弱,许多知识分子更是游离于政府权力体制之外,这些都使得封建国家和社会之间出现了权力的真空,为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至于公共舆论在近代中国发展的可能性及其途径问题,陈梅龙、苏冲《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初探》[4]一文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他们认为应该从中国具体的历史实际出发来研究中国近代的公共领域问题,指出公众舆论古已有之,“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很好的解释了‘民心’,其主题是:政治权力是否合法,以民心的向背为决定性条件,原始信仰中的‘天命’,只能和‘民心’相适应,为人民所支持的人方能成为天子。皇帝最终能否代表‘天意’或‘民心’,则取决于知识人士——士大夫的社会舆论,士大夫的社会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即‘民心’。中国历代士大夫都努力在皇朝的体制内外,建立自己的舆论中心。从东汉的太学到明末的东林书院,都可以看作是用古代的公共领域。不过受到皇权的限制和影响,它不可能有自己真正独立的理论体系和思想。”进而指出黄宗羲是“中国历史上提出公共领域思想的第一人”。文章认为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并非舶来品,既有本土的历史缘由,又有时代的要求,其类型分为学会、报纸、学校、集会和会馆、公所、商会等两类,各有不同的特征,他们对近代中国的社会政治、思想文化及经济变迁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同意该文所作的分析,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公众舆论,但这种公众舆论是否具有其社会基础,能否长期存在,我们则持怀疑态度。就“天意”“民心”本身而言,是否代表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舆论暂且不论,古代士大夫的言论,更多地属于私人领域的范畴,封建国家不允许也不可能出现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公共舆论。但文章指出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既有本土的历史缘由,又有时代的需要,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总的来说,中国近代社会在转型过程中需要拥有调解或者批判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公共领域的存在,同时外来环境的诱导也促成了这一公共领域的形成。其途径如上文所述,分别以学会、报纸、学校、集会和会馆、公所、商会等形式来实现。(www.xing528.com)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近代中国政治公共领域的产生并非派生于文学公共领域之中,二者是协同发展的关系,这与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社会现实相关。
具体就史学研究公共领域来讲,本身属于哈贝马斯所谓的“文学公共领域”,然而其确立也有其自身的特点[5]。中国古代就有“学问乃天下之公器”的观念,白虎通议、鹅湖之会被人传为佳话,但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并没有真正形成近代意义上所谓的“公共领域”。要形成一定的公共领域,除了有较为宽松的社会制度环境保障外,学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及拥有一定数量的交流平台也是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因素。中国传统史学中官方修史制度是史学研究话语权被国家掌控的最直接证据。如果我们按照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理解,封建国家自身并不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国家修史乃帝王家事。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形成公共的话语权的条件,史学研究的公共领域自然难以形成。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促使了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权力真空开始出现,使得学术研究由私向公的方向转变成为了可能。具体来说,史学研究公共领域的确立与近代中国报刊业的发展、近代学术机构和学社团体的兴起及知识分子人身依附关系的变化直接相关。这里,我们因本书论题所限,仅就报刊业的发展与史学研究公共领域的确立的相互关系作出考察。从近代报刊在中国产生之日起,有关史学类文章不断在报刊中刊载,从早期传教士所创办的报刊到戊戌时期维新派所创办的报刊再到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团体创办的报刊,史学类文章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开始通过这些报刊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影响到了近代史学的发展方向。
中国报刊业的发展起步较晚。虽然从唐朝开始就有邸报之类的读物,但其发行基本上限于封建官僚集团内部,读者以分封各地的皇族和各级政府官吏为主,一般民众接触不到邸报。近代伴随着西方传教士的东来,真正意义上面向大众的报刊开始产生,中国最早的报刊也是由西方传教士创办的,这些早期的报刊主要以宣传介绍为主,很少刊登具有学术研究性的文章。从1815年到19世纪末期,外国人在中国创办了近200种报刊,占当时我国报刊总数的80%以上。其中传教士创办的中文报刊就有76家[6]。这些传教士所创办的刊物虽然带有一定文化殖民的成分,但为了迎合中国人的口味,加强中国人对西方世界的了解,也多刊载一些介绍西方历史科技文化的文章。如19世纪中叶以后,《六合丛谈》[7]、《格致汇编》[8]、《万国公报》[9]、《中西教会报》[10]等刊物,就开始刊载少量有关西方历史的文章[11]。这些文章的作者大多为外国传教士,而且数量相对较少,但对于推动近代中国史学在报刊领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维新运动时期,中国人自办报刊开始有了较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从1895年到1898年,全国出版的中文报刊有120种左右,其中约80%是中国人自办的[12]。维新派所创办的《时务报》《知新报》《湘学新报》《湘学报》《农学报》《译书公会报》《渝报》《国闻汇编》《岭学报》《无锡白话报》等刊物大都载有有关史学方面的文章,其中,带有政论性质的史学文章和介绍西方历史的文章占大多数。《湘学新报》《湘学报》和《岭学报》还分别设有“史学书目提要”[13]、“史学”[14]、“史学篇”[15]等专栏,专门介绍有关西方国家的历史的书籍,对中国人了解世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戊戌之后至辛亥革命前后清政府虽然加强了对舆论的控制力度,但报刊事业的发展并没有因此停顿下来,改良派和革命派纷纷在海外办报,而国内报刊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总的来看,这一时期较多刊载史学类文章的刊物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别为:《清议报》《译书汇编》《译林》《励学译编》《教育世界》《杭州白话报》《普通学报》《选报》《外交报》《新民丛报》《政艺通报》《经济丛编》《新世界学报》《大陆报》《湖北学报》《江苏》《中国白话报》《国粹学报》等报刊。这些刊物大都设有史学专栏定期刊载史学类的文章,从其内容看,还是以译介西方史学著述和介绍世界历史为主,但有关历史学的自身发展的讨论和研究性论著也开始出现。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梁启超有关对旧史学的批判和新史学发展等论文的发表[16]及《国粹学报》专栏“史篇”刊载的一系列文章。辛亥至五四前后,因南京临时政府提倡言论自由,报刊业的发展曾经历过短暂的繁荣,其后,由于袁世凯和北洋政府的舆论控制而进入低潮。这一时期就史学在报刊中的发展情况来看,逐步表现为对中外历史的双重关注,即一方面介绍西方历史引进西学,另一方面开始对中国历史进行研究,其中,国学类报刊的兴起是这一变化的显著表现[17]。
总的看来,通过报刊对西方史学的输入及其对中国传统史学的批评与继承,不仅加快了中国史学向近代转型的步伐,同时也使得史学得以通过报刊这种新的形式获得新的生命力。舒芜曾对文学期刊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价值作过如下评述:“文学期刊杂志的出现,是文学传播上的大事,也是整个文学史上的大事。先前,诗文写成,达到读者,只靠口耳传诵,笔墨传抄,又慢,又费时,又零散;从而,作家作品与读者的关系、作者与作者,作品与作品的关系,文学与其社会人生背景的关系,文学与其社会人生效果的关系等等,都是松散的,迟缓的,辽远的,朦胧不明的,难以预计的……而清末始有文学期刊,民国二十年代始有新文学期刊以来,情形大为不同了。一篇之出,短则以周计长亦不过年计,可以克期印成千万份,与千万读者相见。而且还有同时别的作者,少则数人,多则数十人,以同一体裁品种或不同体裁品质的作品,同时在一本期刊上与读者相见。而且不是‘一次性行为’,而是一段时期内总有某个刊物杂志在那里定期出版,作者甚至可以每期都有作品在那上面与读者相见,读者也可以期待常在上面见到哪些作者哪些作品,这样,作者就会相当明确地知道自己的作品写给哪一类读者看,大致有多少读者看,知道读者大致会怎样接受。”[18]将之用以比喻史学期刊,也恰能说明现代史学专业刊物的出现,在缩短文章发表周期,传播和扩大史学研究成果的影响和普及等方面的作用。
应该说通过报刊这一媒介,史学研究的公共领域在五四前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雏形,但这些刊物并非专门性质的学术专业性刊物,不可能完全刊载史学文章,史学文章在其中只能占据一小部分内容(不同的刊物有不同的标准),而史学的发展需要有专门性质的专业性史学期刊来作为史学研究的阵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大量史学期刊的创办与兴起正是这种需求的反映,“廿年代与卅年代之学术期刊中,以史学刊物为最多”[19]。专业性的史学期刊与以往报刊和同时期的各种刊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其关注的重点是史学,以力图反映和宣传历史学研究与发展的成果为目的,以促进历史学科的建设为宗旨。史学期刊进一步促进了史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热烈的学术讨论开始出现,学术研究成果也不再“藏之名山”,努力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成为学者追求的目标,史学研究的公共领域得以真正确立,具备了可靠的机制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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