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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与裁决的公正性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撤销程序而使裁决无效,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作出有利于该方的改变。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是法律所给予仲裁胜诉方及败诉方同样的司法救济权利。比如,当事人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对方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而仲裁裁决仅要求对方支付为数很少的金钱。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与裁决的公正性

撤销仲裁裁决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撤销程序而使裁决无效,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作出有利于该方的改变。一方在执行地法院提起承认和执行之诉的目的是为了使仲裁裁决发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果裁决被法院承认和执行,裁决就会最终具有法律效力。撤销裁决之诉则是为了使裁决失去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执行裁决与撤销裁决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是主动的法律行动,而后者是被动的法律行为。

申请法院承认及执行裁决的当事人,必定是仲裁程序中的胜诉方,因此,就双方当事人在这一程序中的地位而言,仲裁的胜诉方永远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原告),仲裁的败诉方永远处于执行程序的被申请人(被告)的地位。设立承认及执行程序的宗旨是为了在败诉方不自动履行裁决书所规定的义务时,给予胜诉方专门的司法救济手段。若胜诉方的申请获得法院的支持,则仲裁裁决中所载明的胜诉方的权利及败诉方的义务通过法院的强制力得以实现。胜诉方即使对有关裁决的结果并不满意或者不完全满意,也不能寻求已裁决之外的利益。

撤销裁决的提出可以是参加国际商事仲裁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既可以是申诉方,也可以是被诉方。认为裁决不公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撤销裁决的要求。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是法律所给予仲裁胜诉方及败诉方同样的司法救济权利。(www.xing528.com)

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对胜诉方和败诉方都非常重要。败诉方可以在拒绝执行仲裁裁决之前,先通过仲裁裁决撤销机制保护自己的权利。对胜诉方而言,撤销裁决机制是对仲裁机构所作裁决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的唯一机会。胜诉方提出撤销裁决的通常原因是其仲裁请求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比如,当事人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对方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而仲裁裁决仅要求对方支付为数很少的金钱。

当事人任何一方认为裁决的作出违反了仲裁地法律的有关规定,例如胜诉方认为仲裁裁决的作出是因为仲裁庭的程序不当致使其索赔请求未得到应有的支持,败诉方认为仲裁庭未提供其充分陈述的权利以至于作出错误的仲裁裁决,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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