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主张通过一定的调剂手段来推动社会公平。第一,倡导区域之间的互帮互助。他提出让那些先发展起来的沿海省份帮助后发展起来的中西部省份,例如做“技术转让”[78]。第二,鼓励民间的公益事业。他认为应该鼓励那些先富裕起来的人主动“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79]。第三,通过先富的示范效应带动后富。如果有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么这部分人就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80],影响他身边的人不断努力,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样一来,如果有很多这样富裕的人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就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公平就会逐步提升。第四,通过国家的投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别是帮助困难地区,推动社会公平。他提出,国家应该主动“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81]。对于一些困难地区,政府应给予全方位的援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82]。
通过一系列社会政策,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对就业进行改革,鼓励打破“铁饭碗”和人才流动,主张尊重个人和单位进行“双向选择”。1983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提出,对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合理的流向进行调整;所在单位不愿解决或不能解决的,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整。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过去人才归属于某一单位的计划模式,推动了人才的合理化流动,从而使人才有机会获得与其专业和能力更匹配的工作和待遇,使人才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www.xing528.com)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也主张通过社会的调剂实现社会公平,邓小平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实现途径思想的发展表现在,针对中国具体的实际,提出了一些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中国特色的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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