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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主张从人们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研究社会公平的实现。他们明确指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也就是发展到很高的阶段时,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才能变成现实,阶级差别的消除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才能实现。

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

1.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蒲鲁东时明确表示,坚决反对那种忽视甚至牺牲生产力的发展而一味地强调实现社会公平的观点。蒲鲁东秉持小资产阶级的公平观,主张实现永恒的公平,每个人用自己劳动生产出劳动产品,通过交换获得十足的劳动所得,也就是自己劳动的十足的价值,别的什么都不要。“但有公平常在,哪怕世界毁灭!”[54]马克思指出,蒲鲁东的这一观点是在开历史倒车,牺牲生产力的发展空谈社会公平的实现。马克思说,蒲鲁东主义具有一种反动的特性,他讨厌工业革命,主张完全抛弃现代工业,重新返回到昔日的落后的手工劳动。“哪怕这样做我们会丧失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生产力”[55],导致人类社会遭受饥饿的威胁,承受非常低的生产力状况的奴役,也在所不惜。只要每个社会成员能够通过交换获得“十足的劳动所得”,从而实现“永恒的公平”理想,这就足够了。蒲鲁东这一牺牲生产力而幻想实现社会公平的思想是注定不能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蒲鲁东的这种牺牲生产力、开历史倒车的主张能付诸实现,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世界将被毁灭。

马克思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主张从人们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研究社会公平的实现。他认为,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整个社会的面貌,决定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和范围。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从反面论证了,如果生产力不发展,不能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础,就会导致社会不公。其一,生产力不发展的状况造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导致社会成员分裂为对立的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剥削和压迫,导致社会不公。正如马克思所说,自从人类脱离原始社会,进入私有制社会以来,虽然生产力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不允许人们充分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人类必然会出现阶级之间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和冲突,社会不公凸显。马克思说,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的历史,都可以从生产力的相对不发展中找到原因。在生产力相对不发展的情况下,人们就需要很多时间从事劳动维持生存,这就导致他们没有多余的时间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比如劳动的管理、国家的管理、法律事务、科学研究和艺术创造等等,这样的话,总是“必然有一个脱离实际劳动的特殊阶级来从事这些事务,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从来不会错过机会来把越来越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56]。其二,如果生产力不发达,广大人民群众终将陷入极端贫困的泥潭,“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57]。其三,如果生产力不发达,私有制就必然存在,而私有制的存在又造成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社会不公平就会时刻相伴。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过去,人类取得的所有的自由都是在有限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取得,被这种有限的生产力所限制,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就出现了一部分人靠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来满足自己需要的状况。这样,这些少数人就垄断发展机会,而其他人则“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58],导致社会不公现象。

因此,要促进社会公平,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建构适合新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正如恩格斯在论述实现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需要一定的生产力基础时所说:“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59]和其他的一切社会进步相同,生产资料的这种社会占有能够实现,不是因为人们主观上认识到阶级的存在会损害公平正义从而希望消灭阶级,而是因为这种占有具备了新的经济条件。这里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条件”就是生产力的新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还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社会公平需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

其一,生产力为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公平奠定了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打破了封建社会下的一系列不平等,使得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以建立,推动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公平。考察资本主义早期的发展史,不难看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的行会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封建行会制度被打破,封建行会的行会特权以及其他个人特权和私人特权被取消。恩格斯在《路得维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在一定阶段上,资产阶级推动的新的生产力——首先是分工和许多局部工人在一个综合性手工工场里的联合——以及通过生产力发展起来的交换条件和交换需要,同现存的、历史上继承下来的而且被法律神圣化的生产秩序不相容了,就是说,同封建社会制度的行会特权以及许多其他的个人特权和地方特权(这些特权对于非特权等级来说都是桎梏)不相容了。资产阶级所代表的生产力起来反抗封建土地占有者和行会师傅所代表的生产秩序了;结局是大家都知道的:封建桎梏被打碎了。”[60]随着封建制度被打碎,封建制度下特权等不公平被取消。恩格斯更明确地指出,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之上,“社会全体成员的平等的、合乎人的尊严的发展,才有可能”[61]

其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基础条件。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由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制度也走向股份制度,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容纳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并不认为已经达到了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条件。他们明确指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也就是发展到很高的阶段时,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才能变成现实,阶级差别的消除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才能实现。“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发展到甚至对我们现代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程度,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使得这种消除可以持续下去”[62],“但是生产力只有在资产阶级手中才达到了这样的发展程度”[63]。也就是说,无产阶级要实现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公平的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的公平,就要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生产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其三,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公平需要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作为基础。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马克思在1847年著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明确指出,共产主义是“建立在因发展工业、农业、贸易和殖民而产生的大量的生产力和生活资料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因使用机器、化学方法和其他辅助手段而使生产力和生活资料无限增长的可能性的基础之上”[64]。恩格斯也认为以蒸汽机为代表的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必要基础条件。“蒸汽机确实是所有那些以它为凭借的巨大生产力的代表”[65],“惟有借助于这些生产力,才有可能去实现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66]

2.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障

所有制与实现社会公平的关系方面,蒲鲁东主张退回到小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拉萨尔主义忽视生产资料所有制空谈公平分配,马克思恩格斯对蒲鲁东和拉萨尔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的批判。

蒲鲁东认为,要消除各种社会不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废除资本主义所有制,退到小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只有实现了这一点,公平正义才能实现。蒲鲁东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他认为,根据劳动创造所有权这一原则,凡是劳动者都对他所创造的价值拥有所有权。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付给工人和农民的工资只是他们创造的价值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违背了劳动创造所有权的原则,是不正义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的所有权是不正义的,应该摒弃。所以,要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不公,就要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私有制,恢复小资产阶级私有制,使每一个劳动者都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平等地参加劳动,平等地享有对所创造出的价值的所有权。恩格斯对蒲鲁东的这一主张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蒲鲁东的这一主张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拉萨尔主义关于通过公平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如下:第一,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第二,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第三,社会全体成员应当不折不扣地公平分配劳动所得,这样,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能实现。这些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任何社会财富的创造都离不开劳动,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而劳动显然是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因此社会财富是劳动者创造出来的。而且又因为劳动是社会的劳动,必须进行社会合作和协作才能进行劳动,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占有,劳动产品应当“不折不扣”地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分配给社会所有成员。根据这一逻辑,通过公平分配就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拉萨尔主义的这一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马克思在完成《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后并没有立即发表这一批判,随着拉萨尔主义在德国工人运动中消极影响的进一步蔓延,1875年5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又写了给威廉·白拉克的信,进一步深刻批判了拉萨尔主义者。

针对拉萨尔主义者“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一观点,马克思针锋相对地亮明自己的观点:“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67]自然界和劳动一样是财富的源泉。如果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需要有一个条件,即“只有一个人一开始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68]。但是现实中,劳动者并不天然地是自然界所有者,这样一来,就不能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仅仅把“劳动”作为财富的源泉而忽视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拉萨尔主义的错误所在。“劳动产品的生产与创造是劳动者以自然界为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对自然界加以改造的物质变化过程。因此,这一过程涉及两方面:劳动资料和生产资料。哥达纲领将劳动作为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错误地理解了劳动的性质,也忽视了自然界与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地位。”[69]马克思还指出,正是由于劳动和自然界都是财富的源泉,劳动者就必然受制于自然,那些除了自己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就不得不为一些占有了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人做奴隶,只有得到他们提供的劳动资料才能劳动,才能通过劳动创造财富,从而得到微薄的劳动所得,用于维持他们自己的生活。这表明,对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占有关系、生产关系,直接决定着其他社会关系,那么也必然决定着社会公平的状况。

针对拉萨尔主义者“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地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这一观点,马克思认为,这一观点应该更正为“‘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70],更能表现这一观点与前一个观点之间的联系。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是因为,劳动如果是孤立的劳动,就不可能创造使用价值,也就不能创造一切财富和文化。劳动必须是社会的劳动,通过社会的协作和合作完成,才能创造财富。但是,马克思接着进一步指出,仅仅强调“社会的劳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社会的劳动”也会带来“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71],带来劳动者和非劳动者之间占有财富和文化的巨大差异,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这是直到目前的全部历史的规律。”[72]马克思指出,造成这一社会不公现象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的以及其他的条件,“使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这个历史祸害”[73]。这里的“物质的以及其他的条件”,就是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其他的生产关系。这表明,不应当泛泛地谈论“社会”和“劳动”,而应该充分认识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对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决定作用。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总结到,拉萨尔主义者忽略生产资料只片面强调分配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74]。马克思还以资本主义为例论述了这一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基础是资本和地产这些生产的物质条件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而广大劳动者只有劳动力这一生产的人身条件。“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分配。”[75]

在对蒲鲁东和拉萨尔进行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详细探究了人类社会不公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原始社会之后,社会不公就伴随人类至今。劳动者辛辛苦苦地贡献自己的劳动,所得到的劳动报酬却非常有限,那么为什么劳动者总是不能更公平地获得自己的劳动成果?为什么总是存在不劳而获等社会不公现象?马克思对这一问题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他认为,造成种种人类社会不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类社会不公现象的总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深入考察了人类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从人类物质实践的演进过程着手探究人类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历史根源。他们考察了人类所有制的衍变过程时指出,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分工的发展,分工的发展又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从而导致私有制的出现。在部落所有制阶段,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从事狩猎、畜牧、务农活动。在这一阶段,分工还不发达,只是性别方面的分工。此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分工进一步扩大,原始的部落共同体分裂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76]也就是说,在这一父权制时代,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不断发展,开始出现了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公平分配。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分析了分工和私有制的关系,认为分工导致私有制的出现,私有制的出现进一步强化原有的分工,因此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77]。私有制导致土地和人的分离,“土地无人施肥就会荒芜,成为不毛之地,而人的活动的首要条件恰恰是土地”[78]。私有制导致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被迫分离。这种分离导致不同的社会成员因为是否占有生产资料而在生产中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却一无所有,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同别人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于是就不得不去为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劳动,“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79],劳动者必须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80],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这些剩余价值被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占有。因此可以说,正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导致了产品的分配的不公,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类社会不公现象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还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是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剥削压迫和社会不公的根本原因。“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81]

因此,只有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不公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也是共产主义革命之所以是共产主义革命而不是其他性质的革命的原因。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很多革命运动,这些革命运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的公平,但遗憾的是,这些革命运动并没有从根本上消灭社会不公的最根本原因,也就是没有消灭私有制。而共产主义革命主张消灭私有制,并消灭任何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不公。在马克思恩格斯帮助下,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在改名后其发出的《共产主义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致同盟盟员的通告信》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把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原因是,他们的特点在于“向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私有制进攻”[82]。从中可以明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将共产主义奋斗的目标确定为消灭私有制。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进一步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83]“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84]“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85]

有破有立,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让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掌握生产资料,消灭了一部分人凭借占有生产资料而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和压迫,从而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根本保障。“无产阶级革命,矛盾的解决: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86]也就是“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87],为此,“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88]。马克思恩格斯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89],“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90]

3.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分配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在对拉萨尔主义者的主张进行批判的过程中,详细阐述了自己对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公平分配思想。(www.xing528.com)

第一,在进行个人消费资料的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

哥达纲领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劳动者付出劳动生产产品,因此就对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而且又因为劳动是社会的劳动,只有通过社会和在社会中才能实现。因此,整个社会所有成员应该按照平等的权利不折不扣享有劳动所得,遵循这一逻辑,就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针对哥达纲领设计的这一公平分配主张,马克思问道:“‘属于社会一切成员’?也属于不劳动的成员吗?那么‘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又在哪里呢?只属于社会中劳动的成员吗?那么社会一切成员的‘平等的权利’又在哪里呢?”[91]这表明,这一主张是自相矛盾的,是不能实现的。“‘社会一切成员’和‘平等的权利’显然只是些空话。”[92]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要实现公平分配,就要在“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中除去“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93]。这些扣除在经济上是必要的,是维持一个社会正常的运转所必需的。在对总产品进行个人分配之前,仅仅做这些扣除是不够的,还应该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中除去“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94]。这些部分是维持整个社会存续和发展所必需的。只有做了这些全部的扣除之后,才谈得上个人消费资料的公平分配,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各个生产者之间公平分配消费资料。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实现的公平分配是一定程度的公平,还未实现真正公平。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分配的表现是,“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95]。但是,在这一公平分配过程中,公平只是表现在两个方面的公平:一是所有的生产者都按照劳动进行等价交换,除了自己的劳动,任何人都不能提供其他东西。也就是说,劳动者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只能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来进行,而不能按照其他的来进行。“即一种形式的等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96]二是“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化为个人的财产”[97]

这里按照“平等权利”进行的公平分配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这是因为,这个“平等的权利”只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98]。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显然只是形式的公平,只是一定程度的公平。具体来讲,这种“平等权利”虽然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和以前的社会公平相比是更高程度的公平,是历史的进步,“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99]。不同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天赋的不同,在体力、智力,从而工作能力方面是不同的,但是在分配中,只把他们当做劳动者来看待,只用同一尺度去计量他们提供的劳动,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这种公平分配除了默认不同劳动者的天赋之外,也没有具体考虑到不同劳动者现实的家庭负担、生活条件等等。比如,不同劳动者结婚与否,不同劳动者子女的多少等等,他们在生产劳动中提供相同劳动的情况下,即使从社会总消费基金中分得相同的份额,但是在事实上他们所得到和享受到的消费资料是不同的,这也是一种社会不公。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社会所实现的公平分配只是一定程度的公平,还未实现真正的公平。

之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现形式的公平,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它……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的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00]。社会主义社会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的这一状况决定了所实现的社会公平的内容和程度。“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01]

4.消灭阶级是无产阶级彻底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

拉萨尔主义者主张,废除铁的工资规律、工资制度和任何形式剥削从而消除一切社会不公,彻底实现社会公平。马克思恩格斯对拉萨尔主义者的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根据拉萨尔主义制定的哥达纲领主张“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和——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102]。铁的工资规律是拉萨尔的重要经济学观点之一,其内容是,实际日工资总是会围绕平均工资上下波动,既不能经常地高于它,也不能经常地低于它。如果实际日工资长久地高于平均工资,工人的收入就会增加,生活状况就会得到改善,而这就会导致工人人数的大量增加,其结果是工人人数的增加会压低工人的工资到原来的水平甚至会低于原来的水平。相反,如果工人的工资大大低于平均工资,就会导致人口外流、独身生活、节制生育,导致工人人数减少,工人人数的减少会使工资重新回到它原来较高的水平。拉萨尔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贫困的真正原因是“铁的工资规律”,只有废除这个规律,才有可能解放工人。哥达纲领继承了这一观点,主张废除“铁的工资规律”以及由这个规律决定着工资制度,还应废除其他形式的剥削,才能消除一切社会不公。

马克思在《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中对哥达纲领的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废除工资制度和其他形式的剥削只是一种关注事物表面而忽视事物本质的做法,并不能消除一切社会不公,只有消灭阶级,随着阶级差别的消除,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一切社会不公。

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的观点,指出拉萨尔一直围绕“铁的工资规律”兜圈子,没有看到雇佣劳动是这一规律存在的条件。而且,“铁的工资规律”也不是导致工人阶级贫困的真正原因,真正重要的原因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而工资掩盖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剥削关系。“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价值和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103]也就是说,工资不是劳动的真正价值和价格,工人所得到的工资并不是所付出的全部的劳动的价值,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的部分就是工人白白为资本家劳动的部分,只有这样,工人才被允许劳动,从而维持自己的生存。正如马克思所说:“雇佣工人只有为资本家……白白地劳动一定的时间,才被允许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劳动,就是说,才被允许生存。”[104]为了增加工人白白为资本家提供这部分无偿劳动,资本家采用了多种办法,如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劳动力的紧张程度等等。因此,随着社会生产力越发展,工人阶级承受的剥削就越严重,雇佣劳动制度这一剥削制度就越残酷。因此可以看出,不是“铁的工资规律”导致了工人阶级的被剥削处境,不是“铁的工资规律”决定的工资制度导致了工人阶级的贫困,重要的原因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正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存在必然导致无产阶级必须为资产阶级提供无偿劳动才能生存,从而也导致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只有消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才能消除这种剥削关系。推广开来,不但应该消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还应该消除一切阶级。因此,马克思提出,只有从根本上消除阶级,才能消灭由阶级造成的各种各样的社会不公,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无产阶级所承受的社会不公。

马克思还批判了巴枯宁创建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纲领中的“各阶级平等”的主张,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寻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公平的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一方面要保留现存的阶级,另一方面又要使这些阶级的成员平等——这种荒谬见解一下子就表明这个家伙的可耻的无知和浅薄”[105],“‘各阶级的平等’,照字面上理解,不过是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所鼓吹的‘资本和劳动的协调’的另一种说法而已。国际工人协会力求达到的最终目标,不是违背常理的‘各阶级的平等’,而是历史地必然地出现的‘消灭阶级’”[106]。之所以是“违背常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107],是因为只要阶级存在、被压迫阶级存在,就必然有阶级压迫和阶级对抗。“被压迫阶级的存在就是每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的必要条件。”[108]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主张消灭阶级,彻底实现社会公平。无产阶级的这种主张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要求出现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由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伴随着。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109]另外,无产阶级的这一主张正是基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关系提出的自身平等要求,因此,“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110]

正是基于这一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明确提出“消灭阶级”这一主张。“‘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应当改成‘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111]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问题“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112]。恩格斯也指出,德国共产主义者是共产主义者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始终清楚地瞄准和追求最后目的:消灭阶级和建立不再有土地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制度”[113]。“消灭阶级是我们的基本要求”[114]。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消灭阶级,由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导致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不公平才能真正消除。

5.通过税收、教育、公共财政政策等措施实现社会公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后,可以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推进社会公平,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通过税收,推进社会公平。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可以征收高额累进税,减少穷人和富人的差距。可以通过“用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115],减缓因为家庭出身的不同而造成的社会不公,推进社会公平。

第二,通过教育,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116]恩格斯也提出:“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都由国家出钱在国家设施中受教育。”[117]

第三,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对立,促进城乡融合。马克思主张把农村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118]

第四,通过公共财政政策,支持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应主动承担的费用包括“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119]等。

第五,通过社会保障,调节社会公平。马克思恩格斯主张通过社会保障,让所有人都能一视同仁地享受到以下基本服务事业:一是为所有公民提供一定最低限度的同等的生活标准,无论他们的贡献如何。如健康、住房、教育等方面保障。二是限制个人收入之间差距。运用法律调整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三是为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相当于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适当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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