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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与黑山国家共同体的建立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2月4日,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国议会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盟正式解体。关于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的问题,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国已制定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法,并专门成立了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的全国委员会。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若即若离,令一些共同达成的协议难以执行。他们中占倾向性的意见是支持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继续存在。

塞尔维亚与黑山国家共同体的建立

2003年2月4日,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国议会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正式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联盟正式解体。随后组成了议会和部长理事会。但宪章规定的塞黑法院尚未建立,两个共和国也未按照宪章修改本共和国宪法

《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把加入欧盟、建立市场经济、按照欧盟的原则和标准协调两个共和国经济体制和保证共同市场的顺畅运转确定为国家共同体的目标。而欧美大国指出,塞尔维亚和黑山能否顺利加入欧洲大西洋一体化进程,首先取决于塞尔维亚和黑山是否与前南斯拉夫地区战争罪行法庭(简称“海牙国际法庭”)充分合作,协调两个共和国的经济体制以及共同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和运作。关于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的问题,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国已制定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法,并专门成立了与海牙国际法庭合作的全国委员会。

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若即若离,令一些共同达成的协议难以执行。黑山共和国要求独立的趋势有增无减,时任黑山总统武亚诺维奇和总理久卡诺维奇先后提出按照捷克和斯洛伐克分离的模式,在塞尔维亚和黑山关系原则协议“期满”(指3年后可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退出国家共同体的规定)后,与塞尔维亚就和平分离问题进行谈判,如果不能达成协议,黑山将在2005年举行全民公决。久卡诺维奇认为,黑山的多数居民赞成“在最大限度开放的情况下”实现黑山独立,并且不排除两个独立国家按照欧盟的原则结成联盟的可能性,重要的是应该“各走各的路”。

这时,尽管两个国家分离的倾向日益明显,两国之间的摩擦不断,但在塞尔维亚,无论是参加本国选举的选民还是不参加选举的人都对两国的关系非常关切。他们中占倾向性的意见是支持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继续存在。下面的调查统计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www.xing528.com)

赞成和不赞成塞尔维亚和黑山形成国家共同体的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雅斯娜·米洛舍维奇—乔布契维奇:《塞尔维亚选举中的不介入者》,《塞尔维亚政治思想》杂志2006年第12期,第85页。

塞尔维亚学者认为,黑山的独立问题对塞尔维亚而言不是严重的问题,无论黑山分离还是维持原状都不会引起冲突。塞尔维亚和黑山从过去到现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双方在政治和经济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塞尔维亚大多数人希望黑山留在共同国家内;而黑山当局认为独立比什么都重要。塞尔维亚认为,黑山独立应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以公正、民主、真正反映民意、真正符合欧洲标准的方式解决;重要的是塞尔维亚、黑山双方要以务实的方法来解决,关键是要实现民主化、经济发展,尽快达到欧洲标准,尽早加入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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